女足前助教涉非禮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拒 再求司法覆核仍不獲受理 高院:有替代方案

2025-02-17 12:06

黃子偉再申司法覆核,仍然不獲高院受理。資料圖片
黃子偉再申司法覆核,仍然不獲高院受理。資料圖片

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涉非禮女下屬,經審訊後、去年3月裁定罪脫,惟後來再被起訴涉非禮另一女子。黃子偉去年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遭裁判官駁回;他早前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今早頒下判詞,指黃子偉仍有其他替代方案、即上訴裁判官判決,故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有替代方案故不受理申請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黃子偉,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判詞指,根據案例,雖然終止聆訊的上訴不能立即被提出,但如果案中被告最終定罪,他提出定罪上訴時仍可以挑戰裁判官於終止聆訊議題作出的判決,亦可以成為被告的上訴理由,而不允許在案件審結前提出上訴亦是為了避免刑事程序「碎片化」,基於黃子偉仍有替代方案,故拒絕其申請。

黃子偉的入稟狀指,裁判官曾慶東於2024年11月19日駁回其永久終止聆訊申請,但曾官未有全面考慮黃子偉提出的理據,包括律政司拒絕披露重要文件,及再次審訊的不公平性;此外,控方在3月審訊中將倚賴黃子偉的警誡錄影會面,但該錄影會面已於事主X的案件中被使用及討論,相關決定將構成重審X的案件,對黃子偉構成不公。

打甩1宗非禮案後再被控非禮另1女子

翻查資料,黃子偉於2022年8月被捕,其後被起訴涉非禮X,審訊後罪脫;黃子偉去年6月再被起訴,指他涉嫌2021年1月7日在香港某車內猥褻侵犯Y,及同年5月15日至2021年6月18日之間的某天,在長沙灣道香港紗廠工業大廈5期11樓某室猥褻侵犯Y;Y的案件排期今年3月10日開審。

案件編號:HCAL 348/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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