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讀寫障礙遭上司批評受壓圖自殺 彭博前製作人控僱主殘疾歧視 求書面道欺及賠償
2025-01-08 16:22
彭博前製作人因患讀寫障礙,未能編輯視頻字幕及標題,遭上司公開批評錯誤,欲調配其他職位不果,遂於去年3月服用藥物企圖自殺。前男員工昨入稟區院指前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書面道歉、賠償收入損失每月5萬元等。
告知上司患有讀寫障礙與焦慮
申索人為Simon Anthony Christopher Fuller;答辯人Bloomberg L.P. 。
入稟狀指,申索人於2018年3月19日起為答辯人工作,並於2024年10月17日獲醫生診斷永久性不適合工作,申索人於同年11月17日離職。申索人患讀寫障礙、過動症、焦慮等,在答辯人公司任視頻製作人,負責拍攝及創作視頻,其後申索人遭答辯人要求製作視頻內的字幕及標題,惟於申索人入職前未曾提及這項工作要求。申索人曾告知上司未能完成工作要求「Mate, you don’t want me doing this, I’m dyslexic (你不會想讓我做這項任務,我患有讀寫障礙)」,其後上司經常在其他職員面前公開提及他的病況。
上司表明早知狀況便不會聘用
申索人指儘管答辯人知道其病情,惟申索人未獲工作範疇調整,致在工作時出現拼寫及語法錯誤,遭答辯人職員公開斥責,令申索人感壓力及受辱,於工作期間落淚,上司曾向申索人指「If I knew how dyslexic you were, I would never have hired you (若我知道你患上如此嚴重的讀寫障礙,我便不會聘用你)」。其後,申索人向答辯人申請重新調配職位,惟被告知因表現不佳,其申請不獲支持。申索人亦曾向人力資源部反映面對的困境,惟沒有效果,仍需處理字幕及標題相關的工作內容,令申索人感無助。
申調職不果感無助受歧視自殺
在2024年3月10日,申索人因遭答辯人的歧視,服用大量藥物試圖自殺。翌日,申索人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搶救,需在重症監護病房治療4天。
答辯人於事件中行為構成直接及間接歧視,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申索人要求答辯人作出書面道歉。申索人自去年10月被診斷不適合工作後,申索人未獲任何工作,遂要求答辯人支付自去年9月病假後每月5萬元的收入損失等。
案件編號:DCEO1/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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