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次有事務律師違保密條文被定罪 涉唱高散貨案件 罰2.5萬

2025-01-02 20:09

本港首次有事務律師違保密條文被定罪 涉唱高散貨案件 罰2.5萬
本港首次有事務律師違保密條文被定罪 涉唱高散貨案件 罰2.5萬

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一名香港執業事務律師謝延豐,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保密條文罪成。證監會表示,這是首次有香港執業事務律師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是次調查源於證監會早前就涉及某個組織嚴密的集團疑似「唱高散貨」案件,而展開的調查。

證監會指出,謝延豐是謝延豐律師行的主事人,他承認一項違反保密條文的控罪,並被罰款2.5萬元,他亦被飭令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

被告將證監機密資料披露他人

案情指,謝作為某名人士的法律代表,收到有關一份由證監會向該人披露的限制通知書的機密資料,而這些機密資料受《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保密條文所約束。謝在收到有關機密資料後,於2021年2月9日將其披露予另外兩名人士。

證監會:法律人士應秉持最高操守標準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Christopher Wilson)表示,法律專業人士應秉持最高的專業操守標準,因為一旦他們在代表客戶行事的過程中作出任何不法行為,便可能會危及本會調查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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