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租借傀儡戶口清洗6800萬騙款 元朗警區全港拘124人 最細17歲

2024-12-24 15:10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講述案件。楊偉亨攝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講述案件。楊偉亨攝

警方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元朗警區共接獲3,467宗騙案,包括假冒客服電話騙案、投資騙案、求職騙案及網上購物騙案等,受害人被要求將金錢轉賬到騙徒提供的傀儡戶口。元朗警區刑事部有見及此,於本月2日至23日連續3星期採取行動,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罪,在全港多處拘捕共124名人士,並偵破128宗案件,涉及總損失金額高達6,869萬元。

被捕的分別有120名本地人士及4名內地人士,當中包括90男34女(年齡介乎17歲至71歲),主要牽涉詐騙及洗黑錢案件的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的罪名包括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警方偵破的128宗案件中,損失最多的一宗涉及投資騙案,金額達25.86萬元。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楊偉亨攝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楊偉亨攝

調查顯示,犯罪集團以數百至數千元的報酬,利誘涉案被捕人士開設、賣出或借出銀行戶口,協助集團收取及清洗騙款。當中有4名被捕人士是於社交平台主動出售自己或他人的銀行戶口。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租借或賣出銀行戶口給其他人,戶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戶口持有人可能已干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警方又稱,在過去一段時間,警方與律政司成功就多宗涉及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洗黑錢案件,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令涉案傀儡戶口持有人的刑期分別增加百分之12.5至33.3,而最高的個案則被判處75個月監禁。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合作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積極研究就洗黑錢罪行加快檢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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