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足前主教練李鐵提出上訴 涉貪一審判囚20年
2024-12-23 20:38
因受賄及行賄等罪而被判囚20年的國足前主教練李鐵,今日(23日)就法院一審的判決作出上訴。
12月13日,湖北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判決結果出來後,李鐵律師孫曉洋曾透露,是否選擇上訴還要和李鐵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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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後,李鐵有10天的上訴期(從接到判決的次日進行計算),今日為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
今年3月李鐵案一審公開審理,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李鐵利用擔任中國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中國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職務之便非法受賄5089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涉嫌行賄100萬元,涉嫌單位行賄200萬元,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2675萬元,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3905萬元。5項總計涉案金額逾1.19億元。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通報顯示,一審開庭審理中李鐵表示「認罪悔罪」,但有知情者告訴「經濟觀察網」李鐵未做「認罪認罰」。後者簡言之是指嫌犯或被告人對於檢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且同意量刑意見並簽署具結書。
李鐵曾當選「中國足球先生」
現年47歲的李鐵出生於遼寧瀋陽,在運動員生涯取得不俗成就。2001年他當選「中國足球先生」並榮獲「甲A聯賽最佳球員」,同年作為男足主力參加2002年韓日世界盃的預選賽小組賽和十強賽。退役後,李鐵先後任教廣州恒大、河北華夏幸福、武漢卓爾等足球俱樂部,並於2020年正式出任國足主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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