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遭割喉亡︱五旬男故意殺人罪成判死 當庭表示上訴
2024-12-23 16:13
河南女法官王佳佳今年8月遭男子黨志軍捅殺,案件震驚全國。今日(23日)下午,河南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黨志軍犯故意殺人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認定被告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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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黨志軍是王佳佳法官承辦的一宗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
捅刺法官20多刀奪命
命案發生後,執法人員接報到場。
兇手為一宗交通意外賠償案的原告。
兇手不滿王佳佳的裁決而殺人。
法院通報原告殺人的原因。
法院通報原告殺人的原因。
法院通報原告殺人的原因。
法院指,50歲黨志軍因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未能與保險公司達成一致,向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住院期間各項費用及財產損失約1.8萬元(人民幣‧下同)。但黨志軍提交多項虛假證據,且其並未實際住院。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賠償約9300元。
黨志軍不滿判決結果,今年8月7日,攜帶兩把剔骨刀進入王佳佳所在屋苑等候,見到對方後持刀連續猛刺其心臟等部位20多刀,王佳佳當場死亡。黨志軍逃離現場並自殺未遂。
法庭批動機卑劣
法院認為,黨志軍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當場死亡,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因其無理訴求未得到滿足,不反思其本人在民事訴訟中提供偽證的不誠信行為,反而無端猜疑王佳佳法官偏袒對方,繼而殺人洩憤。黨志軍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惡劣,後果極其嚴重,故作出有關判決。宣判後,黨志軍當庭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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