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大廈三級火︱消防處年內巡查過千舊樓 逾8500次發現火警危險 楔開防煙門最常見

2024-12-16 18:36

華豐大廈三級火︱消防處年內巡查過千舊樓 逾8500次發現火警危險 楔開防煙門最常見
華豐大廈三級火︱消防處年內巡查過千舊樓 逾8500次發現火警危險 楔開防煙門最常見

佐敦華豐大廈今年4月發生奪命三級火後,消防處針對舊式商住樓宇進行特別執法行動。截至上月底,處方在約1000幢包括「三無大廈」和「多梯大廈」等舊式商住樓宇,主動巡查約8200次。行動中共發出超過85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通知書」),及檢控超過350宗到期而未遵辦「通知書」個案,當中常見火警危險為防煙門被楔開或損壞,以及逃生通道被阻塞。

相關大廈主要分布於油尖旺、東區及深水埗及中西區,巡查範圍主要包括大廈防煙門和逃生通道等。消防處發出8500張「通知書」,當中有2484張涉及防煙門被楔開、2142張涉及防煙門損壞,而阻塞逃生途徑有1797張,三者佔總數近7成半。處方亦檢控350宗到期而未遵辦「通知書」個案,當中防煙門個案同涉最多,佔總數約8成。

分區指揮官(港島東)符志雄、署理副消防總長(樓宇改善)黃旭平和高級消防區長(消防設施監督)容偉明(左起)講述消防處過去7個月針對舊式商住樓宇進行的特別執法行動。
分區指揮官(港島東)符志雄、署理副消防總長(樓宇改善)黃旭平和高級消防區長(消防設施監督)容偉明(左起)講述消防處過去7個月針對舊式商住樓宇進行的特別執法行動。

已定罪個案中,有18名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因未能遵辦「通知書」規定而被檢控,共罰款逾14萬元。其中一宗個案涉及一幢舊式商住樓宇,大廈內有多道防煙門被楔開,被罰款超過3萬元。

署理副消防總長(樓宇改善)黃旭平表示,在處方跟進已到期「通知書」後,整體遵辦比率超過9成,而火警危險再次出現比率只有0.1%,即4000個已移除火警危險中,只有4個再次出現,可見市民明白消除火警危險重要性,守法意識亦有所提高。

消防處跟進已到期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整體遵辦比率超過9成。
消防處跟進已到期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整體遵辦比率超過9成。

他續指,經處方分析後發現「三無大廈」及「多梯大廈 」較高機會出現火警危險,將為處方日後的工作提供參考。當中包括成立「消防處樓宇改善特別職務隊」,主動巡查舊式商住樓宇,同時根據香港法例第95F章《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針對常見火警危險執法。

黃提醒,市民或許因方便而楔開防煙門,但當中潛在風險相當高,呼籲大眾當見到防煙門被楔開,只需花上兩三秒時間將其關上,即可消除火警危險,亦切勿將雜物放置逃生通道上。他期望除消防處執法,市民亦要做好樓宇管理,避免出現火警危險,共同締造更加安全居住環境。

消防處共發出了超過85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消防處共發出了超過85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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