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覆核案|質疑環評報告多處出錯 哥球會提司法覆核獲判勝訴
2024-12-02 16:47
政府去年9月1日接收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表明有意把「舊場」9.5公頃土地用來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質疑環評報告內容多處出錯,球場內80棵古樹未有紀錄在冊成為古樹名木,又低估對蝙蝠、飛蛾、中國水松等造成的生態破壞,更繞過公眾沒有妥當諮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有條件批准高球場環評報告的決定,環評程序暫緩執行至今。法官高浩文今午於高等法院裁定哥球會勝訴,推翻環保署決定,將環評報告發還重新諮詢公眾等。
司法覆核申請方為香港哥爾夫球會;建議答辯方為環境保護署署長;利益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
環評過程須公開透明資料完備並非「走程序」
法官開首引用1801年哥本哈根戰役中一段典故,瞎了一眼的英軍指揮官納爾遜子爵對退兵旗號視而不見,稱自己只有一隻眼,有權選擇性失明。然而法官指,環保署則無權盲目行事。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基本法》第119條,環保署須保護社區環境。法官指出發展項目環評過程乃環保前奏,而環保屬真正公益事務,環評過程必須公開透明,公眾參與不可或缺,環境諮詢委員會諮詢專家意見時亦如是,要是環評報告不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規定的話,環保署無權通過報告。
哥球會質疑環評報告中,土木工程拓展署應環保署要求而提交的補充資料未經公眾審視,不符公開透明的要求,程序不公。法官指,公眾今次只有1次機會評論環評報告,因此諮詢時報告內容應該盡可能完備,不應只談及結論,理應包含補充資料中說明評估方法的內容,因為結論正確與否必然受評估方法所左右。法官不認同署方說法,不認為再次諮詢公眾只是「走程序」,條例為確保公平,並無禁止第二輪公眾諮詢,若此前程序未妥善完成,那當然需要第二輪公眾諮詢,故沒有違反條例精神。
只諮詢部份環評內容有違條例要求 理應重新諮詢
法官續指,正因為有必要用以判斷環評報告有否依照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規定,署方才要求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補充資料,因此補充資料內容或會影響環評報告結論。法官認為此等資料須交由公眾審視,再由環境諮詢委員會考慮。
法官指出哥球會在聆訊中提供了大量資料回應署方,當中涉及評估方法學爭議,關乎極度瀕危物種存活,理應包含在原有報告內,然而資料目前僅供法庭聆訊使用。法官認為一旦署方重新要求任何環評報告補充資料,便須重新諮詢公眾,因此目前環評報告中,只有部份曾諮詢公眾,違反了條例要求,環保署無權因此通過報告,理應重新諮詢公眾。
法官 : 評估時須將潛在古樹計算在內
法官指出與此同時,既然署方特地要求土木工程拓展署的補充資料,來考慮是否通過環評報告,就不能偏聽,反而對哥球會就着相同事宜的回應視而不見,因此法官認為署方沒有公平合理地行事。
哥球會認為環評報告沒有遵從技術備忘錄及研究大綱,指環評報告聲稱在樹木調查中沒有發現紀錄在冊的古樹名木,然而球場內有80棵樹齡逾百的樹木極有可能合資格註冊為古樹名木。法官今認同評估時須將潛在古樹計算在內,識別並標明其位置,除非該古樹已經死亡或構成危險,否則不能移除,移植古樹亦不太可行,而未來發展項目中,11棟房屋之中有8棟選址與潛在古樹重疊,任何大型發展項目都將會極之困難。法官指出斬樹建屋不可接受,上述弊病對環評相當重要,令環評報告內容堪慮。
案件編號:HCAL 1258/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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