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要求健全失業綜援受助人 須參與無償工作 違者罰停發款項7日

2024-11-22 15:08

政府擬明年10月起 要求健全失業者每週1小時無償工作 違反者罰停綜援7日
政府擬明年10月起 要求健全失業者每週1小時無償工作 違反者罰停綜援7日

【綜援/福利/失業】為長遠減少依賴綜援,政府計劃由明年10月起試推行為期2年的「支援計劃」,要求所有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必須且每周參與1次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每次至少1小時,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反者及其家庭將被停發7日綜援。

每周一次 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

政府日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為銜接將於2025年9月結束的「就業支援服務」合約,社署會委託非政府機構等由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營辦「支援計劃」,為期兩年。所有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必須參加「支援計劃」,並且每周參與由「支援計劃」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直至他們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反無償工作規定的參加者及其家庭將被停發綜援。

社署計劃要求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須參與無償工作。
社署計劃要求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須參與無償工作。
在新規定下,健全失業綜援受助人須參與無償工作,直至覓得全職或重投學業為止。示意圖,非涉事人
在新規定下,健全失業綜援受助人須參與無償工作,直至覓得全職或重投學業為止。示意圖,非涉事人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
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陳雅詠。資料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陳雅詠。資料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陳雅詠在今天(22日)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提到,在新計劃下,當局會要求15至59歲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每周參與一次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反規定者及其家庭將被停發7日綜援金額,罰則與現有服務所規定的相同。

社會福利署在2020年4月推出「就業支援服務」,為受助人提供密集輔導服務,以及透過運用勞工處和僱員再培訓局的資源提升非政府機構提供有關服務的效能,15至59歲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必須接受「就業支援服務」,除非他們有合理原因不能工作,例如就學或須在家照顧幼兒、患病或殘疾家人;「就業支援服務」受助人須遵守多項要求,主要包括與非政府機構個案管理人員會面和持續求職,否則相關受助人及其家庭將被停發綜援。

受助人須持續與跟進人員會面及求職

社署在文件中指,「就業支援服務」合約為期五年半,將在2025年9月完結,非政府機構須在合約期內,分別協助至少25%及至少20%「就業支援服務」受助人覓得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達一個月及三個月;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百分率分別為22.8%及17.9%。社署今日在會上補充,在2023/24年度參與服務人次為1.6萬,當中成功就業達一個月的人次為1,800;在2024年4月至9月底,參與服務人次則有1.2萬,成功就業達一個月人約為830。

文件中又指,為進一步協助受助人提升受僱能力、減少依賴綜援的政策目標,社署將以試驗形式推行「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以取代「就業支援服務」。社署又指,現時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中,約有一半年齡介乎50至59歲,當中不少人因學歷及技術水平偏低,就業能力似乎相對較弱,預期「支援計劃」可提升參加者的工作經驗及協助他們培養工作習慣,從而幫助他們融入社會。「支援計劃」參加者可繼續使用勞工處及再培訓局提供的一系列免費就業服務、培訓資源和津貼,當中部分以年長人士、中年人士及低學歷和低技術水平人士為對象,而目前勞工市場緊絀,「支援計劃」參加者的就業機會應會較多。

綜援及公共福利金標準金有1.1%上調空間

綜援金額方面,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按照截至今年9月底的數據,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津貼金額有1.1%的上調空間;政府將在今年底向財委會申請時根據截至10月底數據,提出實際加幅,如獲通過,約160萬名受惠者將有明年1月1日起領取新金額。

至於租金津貼,何啟明指,租金指數截至2024年9月底累積上升0.1%,與自2020年10月以來租金的累積跌幅完全抵消;若截至10月底的數據錄得累積升幅,政府會相應上調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屆時將決定知會財委會。

記者 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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