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湯家驊指判刑不算太輕 符合「一國兩制」基本原則
2024-11-19 16:33
【35+顛覆案/國安法】反對派人士2020年參與協議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被定罪,今日(19日)主腦戴耀廷被判囚10年。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雖然從國安法的角度而言判刑「不如預期重」,但此案是普通法控罪,因此刑罰也「不算太輕」,又指判刑符合「一國兩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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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未被判終身監禁 湯家驊:因案件以普通法基本原則處理
判案書指案件涉及串謀控罪,因此《國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處罰類別並不完全適用,但可用作參考。湯家驊表示,是次判刑是以普通法原則處理國安案件,與國安法第二十二條原文有細微分別。他指,如今用普通法原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國安法》及內地案例並不完全適用,可做到「兩者兼顧」、符合「一國兩制」基本原則。
戴耀廷被法庭視為案中首要份子,他求情時指在國安法實行後,自己的角色已非主腦,不過湯家驊表示,從整個初選案的構思、提出、遊說、迫使政府就範的角度而言,戴耀廷均是主謀和首要罪犯。被問到如按照此情況,戴耀廷的判刑是否可等同其角色和罪行,湯表示目前戴未有被判終身監禁,因案件以普通法基本原則處理。他又表示,其餘所有被告都有參與初選,被視為積極參與者「毫無異議」。
控方申請上訴需有力論點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將就個別刑期詳細研究判詞,再考慮是否作出上訴,湯家驊表示不揣測有關考慮,但指控方申請上訴需要有力論點和理據,證明法庭忽略了法理原則;而被告上訴則會承擔加重刑罰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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