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男涉社交平台發布煽動訊息 待調查押12.30再訊
2024-11-13 15:13
57歲男子涉在社交平台發布煽動訊息,內容包括批評政府及共產黨,被指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遭國安處控告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13日)首次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取涉案手提電話及電腦的資料,期間被告還柙。
被告周劍豪報稱兼職展場雜工,留有一頭長髮,身穿白衣出庭。
被告被控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Facebook、Instagram及Threads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5000/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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