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直擊|北角電動單車男逆線危駕 遇查逃出馬路跌倒 熱心市民助警制服
2024-11-05 18:38
今日(11月5日)下午2時許,北角英皇道一名男子駕駛電動單車違規行駛。交通警見狀準備將其截停,然而男子未有理會,在馬路及行人路之間左穿右插,期間多次逆線,險象環生。最後男子於香港殯儀館對開棄車奔逃出馬路,至電車路中間不慎跌倒,被警員制服帶走。期間男子面對記者鏡頭時,雙手掩面。
社交平台「小紅書」流傳男子被制服一刻,可見當時警車警笛聲大作,藍衫男子奔逃出馬路,一名警員上前追截。男子逃至電車路中間時不慎跌倒,警員隨即將男子按在地上,對面正在等過馬路一名挽着環保袋的熱心市民見狀,隨即上前協助按住疑犯。
最後其他警員同袍到場增援,將男子押返警車調查,而熱心市民向警員示意後慢慢徑自離開。目擊事發經過上載片段的網民稱:「注意:這不是電影片場,不是拍戲,是真實的生活場景,一切都發生在你身邊。為香港警察按讚。」
警方表示,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下午約3時在英皇道一帶巡邏期間,發現一名男子正駕駛一輛電動可移動工具沿英皇道電車軌往柴灣方向行駛,遂上前截查,惟該名男子未有按照警方指示停車,並試圖往北角方向逃去。人員遂展開追截,該名男子逃走期間,曾多次逆線行駛,並駛上行人路,對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交通部人員最後成功在英皇道734號對開將其截停。
經初步調查,該名34歲姓胡本地男子涉嫌「危險駕駛」、「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沒有必要而在行人路上駕駛」及「外出時未有攜帶身份證」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繼續跟進。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表示,警方非常注重道路安全,會繼續採取相關的執法行動,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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