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律師會完成16宗專業失德調查 發指責書、遺憾信、良好執業勸喻信
2024-11-04 19:18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回應傳媒查詢有律師在「612人道支援基金」個案涉嫌專業失當投訴的調查結果時表示,所有專業操守調查均屬保密,律師會不會對個別個案作出評論,在不透露投訴內容的前提下,可以透露律師會已完成調查所有16宗投訴,律師會向相關的被投訴律師發出不同的警告/結案信件,包括指責書(letterofdisapproval)、遺憾信(letterofregret)、「良好執業」勸喻信(advisoryletterongoodpractice)。
答辯機會充足 有異議可覆檢
律師會指,已完成調查所有16宗投訴,按既定機制委派調查委員會審理相關投訴,詳盡而審慎地考慮了所有在案的相關資料,亦在某些法律觀點上索取了獨立的法律意見,向被投訴律師交代投訴細節,要求他們對相關投訴作出書面解釋,並且給予被投訴律師充足的答辯機會。相關律師如對調查結果有異議,他們可以書面要求律師會理事會轄下的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對調查委員會的決定作出覆檢。
根據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批核的調查結果,律師會向相關的被投訴律師發出不同的警告/結案信件,包括指責書(letterofdisapproval)、遺憾信(letterofregret)、「良好執業」勸喻信(advisoryletterongoodpractice)。
在上述信件當中,內容包括律師會指出相關律師接受了未經《社團條例》註冊的612基金的款項,而危及或損害其正直品格(違反《律師執業規則》第2(a)條),及律師專業的名譽(違反《律師執業規則》第2(d)條)。
湯文龍重申,作為香港律師的監管團體,律師會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有既定而行之有效的機制處理投訴,將一如既往為業界致力保持最佳執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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