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一連三日東九龍打擊酒後駕駛及違例駕駛 拘捕5名男司機

2024-11-03 05:58

警方一連三日於東九龍打擊酒駕及違例駕駛。警方圖片
警方一連三日於東九龍打擊酒駕及違例駕駛。警方圖片

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11月1日至3日在區內展開打擊「酒後駕駛」及相關違例駕駛事項行動。行動中,人員共拘捕5名本地男司機及向8名本地男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其中,人員11月1日在鯉魚門道近崇信街附近發現兩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該些私家車的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兩名分別為46歲姓吳及55歲姓王的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另外,人員11月2日在偉發道截查一輛形迹可疑的電單車,經初步調查後,一名59歲姓吳本地男司機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被捕。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5名本地男司機。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5名本地男司機。警方圖片
警一連三日東九龍打擊酒後駕駛及違例駕駛
警一連三日東九龍打擊酒後駕駛及違例駕駛

此外,人員11月3日在黃大仙太子道東截查一輛形迹可疑的車輛,經初步調查後,一名39嵗姓楊本地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人員同日巡經彩虹道附近時亦拘捕一名41歲姓潘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一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十二個月。酒後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人員共拘捕5名本地男司機及向8名本地男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人員共拘捕5名本地男司機及向8名本地男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59歲姓吳本地男司機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被捕。警方圖片
59歲姓吳本地男司機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被捕。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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