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法委副書記組織賣淫判緩刑 網民:侮辱老百姓智商

2024-10-31 15:26

縣政法委副書記曹培剛組織賣淫獲判緩刑,引起網民質疑。微博
縣政法委副書記曹培剛組織賣淫獲判緩刑,引起網民質疑。微博

政法委官員組織賣淫獲利獲判緩刑。四川雅安漢源縣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曹培剛,組織賣淫二審維持原判,處刑3年,緩刑5年,追繳獲利的1.12萬元人民幣及罰款3萬元。網民紛指,政法委犯罪理應罪加一等,現竟獲緩刑,質疑是判刑過輕。

縣政法委副書記組織賣淫罪成判緩刑,被網民質疑過輕。示意圖。網圖
縣政法委副書記組織賣淫罪成判緩刑,被網民質疑過輕。示意圖。網圖

據財新網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裁判文書顯示,漢源縣政府駐地在富林鎮。該案一審判決書顯示,2019年10月,富林鎮最西側的幹道,當地人稱「八號線」的黎州大道,一家「蝶浪洗浴中心」。地圖軟體顯示,該中心距漢源縣公安局富林派出所僅500米。

據證人證言顯示,洗浴中心的經營者之一李某男,和曹培剛的妻子李某女同為「錫」字輩,李某男叫李某女「大姐」。在坊間,李某女被稱為「李二姐」,李某男被稱作「李老三」,洗浴中心另一經營者何某某被稱作「何老幺」,經「李老三」介紹與曹培剛相識。最終,曹培剛開始透過保護涉黃的洗浴中心獲利。

一審時,曹培剛因協助組織賣淫罪一審獲刑3年,緩刑5年。10月29日,曹培剛的辯護律師、四川發現雅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代莉證實,檢方抗訴後,該案二審維持原判。曹培剛被認定從賣淫的洗浴中心獲利中分得1.12萬元,判決對1.12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並處罰金3萬元。

網民留言:
南人北相不是東西:這反腐反的是?
家文xr:啥?你說啥?緩刑?
starrysky168:這充分體現了我們的制度優越性
江南野漁:這麼大的保護傘,竟是緩刑。
颯踏燕歌行:你法我笑,黨員黨性何在?公理何在?
南姑射山:令人作嘔
元素_原子_源頭:還有「瀆職罪」沒有追究啊。協助組織賣淫獲緩刑,太輕,金額不能是輕判的理由
啥是翔承源666:1.12萬,我感覺這是在侮辱老百姓智商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