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涉剪爛55幅國慶橫額及海報 精神科報告指適合答辯 12.11再訊
2024-10-30 12:50
六旬婦人10月初涉於荃灣區內用剪刀毀壞多幅國慶橫額,被控8項刑事毀壞及1項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2份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適合答辯,但同時又提及適宜判3個月醫院令。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申請保釋被拒,徐官下令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64歲被告林可恩報稱退休人士,在庭上由閩南語翻譯員協助。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6星期,但辯方提出只希望押後4星期,令案件能盡快被處理。徐官考慮到控方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因此下令將案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
被控刑毀及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共9罪
控罪指,被告被控8項「刑事毀壞」罪及1項「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10月3日分別於荃灣爵悅庭外行人天橋、楊屋道街市入口、沙咀道遊樂場外、荃灣天主教小學外、荃灣周卓明護士學校外、荃灣街市外天橋、悅來酒店外、荃灣官立中學外的欄杆上,沒有合法理由,損壞了屬於工聯會的5面橫幅及民建聯的48面橫幅及2個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物或對該財物是否會受到損壞抱有魯莽態度。
被告另被控於同月4日在荃灣關門口街72A號外,持有適合非法目的的工具,即一把剪刀,意圖將其用於非法目的。
案件編號:WKCC4395/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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