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天佑太太舖頭被「霸王硬借場」?與電影製作公司爆罵戰 行內人爆「借場」潛規則
2024-10-24 19:57
【徐天佑/INUF/Olive】接近年底,明年初將上映的賀歲電影都陸續開拍,近日由前男團Shine成員徐天佑太太Olive Wong開設、位於上環的店舖「INUF Breakfast Club」(INUF)在臉書專頁發文大申訴,指有正在拍攝賀歲片的電影製作公司「霸王硬借場」,稱涉事製作團隊在未經店家同意下,擅自在其店面作電影拍攝。事件引發涉事電影製作公司「本地製作有限公司」與「INUF」在社交平台上隔空罵戰。《星島頭條》為大家整理事件時間線、雙方回應,並找來資深電影人田啟文(田雞)評論事件,及現任製片人以電影從業員身份分享業界「搵場地」的潛規則。
「霸王借場」事件時間線
今次「霸王硬借場」事件早於10月22日爆發,起源於徐天佑太太Olive開設的護膚品牌概念店「INUF」在社交平台的發文,內容指有正拍攝賀歲片的電影製作公司,曾跟該店店主聯絡要求借場拍攝電影,店家回覆對方指需收取若干費用,但製作公司方面卻回覆指「只係演員入嚟兜幾個圈好快就出返去」,店家再回覆對方,指即使如此都需要1小時的租場費用,其後因雙方未達成共識而了事。
直至10月22日,店家稱,當日下午有店員發現店外突然有電影製作公司人員準備拍戲,其後工作人員更將對講機放在店內門邊,兩名演員隨工作人員走入店內「兜幾個圈」進行拍攝工作。店家指控涉事製作團隊「同強姦冇分別」、「有冇禮貌㗎?有冇程序㗎?」等。
相關閱讀:徐天佑太太店舖遭硬闖拍攝!撰長文直斥:同強姦冇分別 堅稱不存在「拍完唔啱數」
10月22日下午「INUF」發文全文如下:
話說早前有電影公司聯絡九如坊店
想借用我哋場地拍攝某某賀歲片
我哋清晰回覆佢哋需要逐小時計的租場費用
以及如果有任何損毁都需要佢哋負責
佢哋回覆 咁佢哋嘅器材工作人員唔會入嚟
只係演員入嚟兜幾個圈好快就出返去
我哋回覆 都需要借用場地1小時嘅費用
因為冇共識所以我哋就沒有多加理會
今日下午 同事見到店外門口set好晒機
工作人員、演員等等準備就緒
喺店外拍咗一段時間
而店內其實有客人做緊Facial休息緊
同事即刻出去交代清楚唔可以入嚟我哋店內
我同佢哋講 「如果佢哋拍出邊我哋都冇辦法啦」
說時遲那時快
突然工作人員放低咗個對講機喺店內門邊
兩位演員無啦啦走咗入嚟兜幾個圈
個對講機突然勁大聲向演員發出指令
演員又好大聲咁講對白
大佬!我哋上面有兩位客人休息緊㗎!
店內工作中嘅同事完全反應唔過來
之後佢哋又再次入嚟做同一樣嘅事
有crew仲要話我哋同事影佢哋相(🤯⁉️下)
搞到我啲同事好驚
係 成件事其實只係短短10分鐘
但呢10分鐘嘅「夾硬嚟」同強姦其實冇分別
我哋已經前前後後好多次講過唔可以入嚟拍攝
平日我哋有無數人入嚟影相打卡
我哋會好開心嘅
但今次事件完全係商業用途
在商言商 就係要計數
我哋打開門做生意
每天交着高昂嘅租金人工水電媒
你哋請個臨記都要封番封利是啩?!
點解可以咁過分嘅?
有冇禮貌㗎?有冇程序㗎?
套戲我唔知係邊套
話係賀歲喜劇
我亦都唔想講明係邊位演員
因為其實唔關佢哋事
公司則是 本地製作有限公司
這樣的製作團隊
難怪港產片每況愈下
店家發文控訴:同強姦冇分別
就在「INUF」於22日下午發出相關文章後,隨即在網上掀起熱議,不少網民留言狂轟涉事製作公司無禮。
至10月23日晚上,涉事電影製作公司「本地製作」在臉書專頁發出聲明指,拍攝當日製作團隊原本計劃只在店外拍攝,但現場得悉「劇組的主要成員與該店舖負責人關係良好」,又指其團隊獲得當時在場的一名店舖職員准許,在對方沒有再次提出租金要求的情況下,允許拍攝。聲明續指,在得到允許後,劇組曾向相關店員示好,剛巧該店舖負責人的親屬現身門外,並與劇組的主要成員言談甚歡,沒有阻止之意,因此才把對講機擺入店舖作拍攝。
製作公司反擊店家言辭誇大:極震驚
製作公司在聲明中指,涉事店舖在拍攝後「反口」,稱對方「竟突然說從不允許我們拍攝」,更指店家在臉書發出的帖文用字「言辭誇大,令本團隊極為震驚,甚至有損本公司的聲譽」。
10月23日晚上「本地製作有限公司」聲明全文如下:
聲明
就九如坊某店舖於網上發出的帖文,本地製作有限公司認為單方陳述恐怕未能還原事實真相,特此作出如下聲明,以正視聽:
1. 本公司於2024年10月22日於九如坊進行拍攝。當日主要拍攝兩位演員在街上遊走的情景。早於拍攝前兩星期,製作團隊進行場地勘察,發現該舖環境雅緻,即使主要劇情只需發生在街上,本團隊仍嘗試與該店舖溝通拍攝的可能性,奈何價錢超出預算,因此維持原判,只拍攝街上遊走的戲份。
2. 拍攝當日,我們按照原定計劃準備在街道拍攝時,得悉本劇組的主要成員與該店舖負責人關係良好,促使主創們嘗試與該店舖重新溝通拍攝之可能性。最終本團隊獲得當時在場的一名職員准許,並且在對方沒有再次提出租金要求的情況下,允許我們拍攝。
3. 在得到允許後,本劇組曾向相關店員示好,剛巧該店舖負責人之親屬現身門外,並與本劇組的主要成員言談甚歡,沒有阻止之意,因此才把對講機擺入店舖作拍攝的最後準備。4. 整個過程,我們共拍攝了三個鏡頭。期間劇組發現該店內有職員向我們拍照。當我們禮貌示意對方停止後,對方竟突然說從不允許我們拍攝。一切之反覆,令我們不知所措。就此問題,本公司相信是我方工作人員確實與該店職員間溝通有誤所致。完成該店舖外的拍攝後,劇組按原定計劃,於店舖外十米範圍之內的樓梯及街道繼續餘下的拍攝。
5. 事情的轉捩點,發生在我們完成拍攝該店外後的一小時左右,即大約下午五時,該店舖發出帖文指控本團隊有粗暴拍攝之嫌。文章內甚至用上「夾硬嚟」、「同強姦其實冇分別」等字眼。當中的言辭誇大,令本團隊極為震驚,甚至有損本公司的聲譽。要注意,該店舖發帖文時,我們仍在十米範圍內進行街道拍攝,直至六時左右才離開九如坊。但帖文中該店舖的回覆留言卻指責我們拍攝後瞬間離開,逃避責任。假如該店舖對我們劇組有如此強烈不滿,為何不選擇即時提出,而選擇單方面發帖文?
6. 為澄清事實真相,本團隊嘗試進行多方面溝通,包括以行政及私人途徑聯絡該店舖之負責人,卻截至此聲明發出前,仍未得到任何回覆。
7. 本團隊擁有多年製作經驗,清楚知道若非對方允許,是不會強行拍攝,即使能逃避有關指控,亦逃不過上映後的法律責任。無論如何,本團隊都願意就是次事件所引起之誤會,表示深感抱歉,並承諾會將該店舖的三個鏡頭刪除。
香港電影風雨飄搖,製作每一部電影都會遇上不同的困難,我們無意為各方帶來不便,並再次就此事件致以萬分歉意,本公司往後將會做得更好,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INUF」反擊:私人關係扯進商業事宜恐貽笑大方
而在「本地製作」發聲明後,「INUF」亦在數小時後,即今日(24日)清晨再次發文針對「本地製作」聲明作出回應。
店家在該份聲明中指,當日「本地製作」的工作人員最初只在門外拍攝,他們無力阻止,但隨後工作人員開始「觸碰及郁動我們門面的簷篷」,其後有人向店舖職員問及能否進店拍攝,店家稱當時曾兩度拒絕,隨後有工作人員帶著兩名演員突然進店,設於店外的攝影機亦突然開始拍攝。
而就「本地製作」指「劇組的主要成員與該店舖負責人關係良好,促使主創們嘗試與該店舖重新溝通拍攝之可能性」,店家方面就反擊指,在事發兩星期前磋商時,他們已清楚知悉劇組所指的「主要成員」是誰,不過「INUF」在聲明內強調:「若然一廂情願認為私人關係能夠疏通此事,就不會發生是次的事情。亦請不要把私人關係扯進這個不負責任的商業事宜,誠恐貽笑大方。」
至於「本地製作」指「在得到允許後,本劇組曾向相關店員示好,剛巧該店舖負責人之親屬現身門外,並與本劇組的主要成員言談甚歡,沒有阻止之意,因此才把對講機擺入店舖作拍攝的最後準備。」「INUF」則回覆指,店家負責人之丈夫(指徐天佑)當日在店舖門外發現有拍攝工作,與前段所指的「劇組主要成員」禮貌寒暄數句,聲明強調負責人之丈夫曾在場明確表示,任何事情都需要向店負責人商議。
10月24日清晨「INUF」回應全文如下*:
就「本地製作有限公司」於2024年10月23日於Facebook刊登的聲明,本公司INUF Breakfast Club作出的回覆如下:
本地:1. 本公司於2024年10月22日於九如坊進行拍攝。當日主要拍攝兩位演員在街上遊走的情景。早於拍攝前兩星期,製作團隊進行場地勘察,發現該舖環境雅緻,即使主要劇情只需發生在街上,本團隊仍嘗試與該店舖溝通拍攝的可能性,奈何價錢超出預算,因此維持原判,只拍攝街上遊走的戲份。
//INUF回覆:這點一致。
本地:2. 拍攝當日,我們按照原定計劃準備在街道拍攝時,得悉本劇組的主要成員與該店舖負責人關係良好,促使主創們嘗試與該店舖重新溝通拍攝之可能性。最終本團隊獲得當時在場的一名職員准許,並且在對方沒有再次提出租金要求的情況下,允許我們拍攝。
//INUF回覆:拍攝當日下午3:30左右,拍攝團隊在我們店外設置拍攝器材,數部機械鏡頭正對著我們店面,但由於沒有直接進入店內影響我們運作,工作人員只在我們門外的「街上」(公眾地方)拍攝,我們也沒有奈何。及後拍攝工作繼續在我們門外進行,什至在沒有我們允許下,觸碰及郁動我們門面的簷篷,特別設計的簷篷屬本店資產,理應要事先詢問及得到准許。在3:50左右,拍攝團隊再次向我們同事表示,希望進店拍攝,我們同事拒絕兩次,並題醒我們兩星期前提出過的收費條件。
費用除了包括租借場地費用外,若然事前得到共識的話,我們需要把美容服務暫停,確保顧客不受影響,也有需要同事工作上作內部調動。
但事實上當刻拍攝團隊到達時,我們店內已經有客人正在接受美容療程,小店open plan的設計,細聲說話客人都會聽見,所以我們絕對不會接受任何形式的打擾,更何況是進店拍攝造成的噪音。所以當最後一刻同事說要收費也只是希望能夠有禮的婉拒。而我們亦有重申收費的必要。
4:10,在一名工作人員陪伴下,兩位演員突然進店閒逛。我們日光日白打開門做生意,是沒有趕人出門口及鎖門的理由。兩位售貨員職員,其中一名更只是剛剛入職的年輕同事,說真的,有兩位大明星這樣走進店內,已經掀起了「好驚」「不知如何是好」的不懂如何應對的尷尬反應,更甭說店外數個對著他們正面拍攝的鏡頭及眾多工作人員。在這樣Social hierarchy威迫施壓的情況下,不就是「夾硬嚟」令同事就範嗎?如果這樣被誤會為「獲得當時在場的一名職員准許,並且在對方沒有再次提出租金要求的情況下,允許我們拍攝」,我們深表遺憾。
另外,就「本劇組的主要成員與該店舖負責人關係良好,促使主創們嘗試與該店舖重新溝通拍攝之可能性」,就在兩星期前磋商的時候,負責人已清楚知悉「主要成員」是誰,若然一廂情願認為私人關係能夠疏通此事,就不會發生是次的事情。亦請不要把私人關係扯進這個不負責任的商業事宜,誠恐貽笑大方。
本地:3. 在得到允許後,本劇組曾向相關店員示好,剛巧該店舖負責人之親屬現身門外,並與本劇組的主要成員言談甚歡,沒有阻止之意,因此才把對講機擺入店舖作拍攝的最後準備。
//INUF回覆:負責人之丈夫工作室位於九如坊店旁。當日丈夫回工作室途中遇到負責人店外有拍攝工作,同時與「本劇組的主要成員」禮貌寒暄數句,並在場明確表示任何事情都需要向店負責人相議。本地:4. 整個過程,我們共拍攝了三個鏡頭。期間劇組發現該店內有職員向我們拍照。當我們禮貌示意對方停止後,對方竟突然說從不允許我們拍攝。一切之反覆,令我們不知所措。就此問題,本公司相信是我方工作人員確實與該店職員間溝通有誤所致。完成該店舖外的拍攝後,劇組按原定計劃,於店舖外十米範圍之內的樓梯及街道繼續餘下的拍攝。
//INUF回覆:承第二點的回覆,在售貨員同事再沒有能力阻止的情況下,他們只能向負責人(老闆)whatsapp交代實時情況。在此急忙的形勢下,負責人著令同事拍下店內情況報告,以及再次說明不允許在店內拍攝。
本地:5. 事情的轉捩點,發生在我們完成拍攝該店外後的一小時左右,即大約下午五時,該店舖發出帖文指控本團隊有粗暴拍攝之嫌。文章內甚至用上「夾硬嚟」、「同強姦其實冇分別」等字眼。當中的言辭誇大,令本團隊極為震驚,甚至有損本公司的聲譽。要注意,該店舖發帖文時,我們仍在十米範圍內進行街道拍攝,直至六時左右才離開九如坊。但帖文中該店舖的回覆留言卻指責我們拍攝後瞬間離開,逃避責任。假如該店舖對我們劇組有如此強烈不滿,為何不選擇即時提出,而選擇單方面發帖文?
//INUF回覆:「瞬間離開」是指瞬間離開店舖。我們前後已經多次提出「不可進店拍攝」的要求,拍攝團隊在我們門外拍攝店面時,只要不是在店內,我們也打算作罷,這也算是我們的讓步,也沒有繼續糾纏的需要。畢竟維持商店正常運作才是我們的首要考慮。
我們在社交媒體上的「限時傷心post分享」用意,與社會大眾用社交媒體的習慣類同,就是希望與本店粉絲分享一下突如其來發生的不如意事情,本來也只是「限時」分享,怎料到會引發軒然大波。
重申多次,店負責人從來沒有准許拍攝。這樣欺壓沒有話事權員工、擅闖店舖的不負責任行為,才真的令人感到震驚。
本地:6. 為澄清事實真相,本團隊嘗試進行多方面溝通,包括以行政及私人途徑聯絡該店舖之負責人,卻截至此聲明發出前,仍未得到任何回覆。
//INUF回覆:店負責人每天公務繁忙,一日內無間斷與世界各地的合作夥伴溝通會議,恕未能安排這麼即時的電話回覆。
本地:7. 本團隊擁有多年製作經驗,清楚知道若非對方允許,是不會強行拍攝,即使能逃避有關指控,亦逃不過上映後的法律責任。無論如何,本團隊都願意就是次事件所引起之誤會,表示深感抱歉,並承諾會將該店舖的三個鏡頭刪除。
//INUF回覆:我們接受電影公司「將該店舖的三個鏡頭刪除」的承諾,但必須重申,雖然鏡頭不會在電影內使用,不代表拍攝團隊強行進店拍攝沒有發生過。我們店內的服務及運作的而且確被滋擾了,對此我們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本地:香港電影風雨飄搖,製作每一部電影都會遇上不同的困難,我們無意為各方帶來不便,並再次就此事件致以萬分歉意,本公司往後將會做得更好,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INUF回覆:最後,希望是次事件能警惕電影公司負責人,香港電影風雨飄搖,香港小店也是零售寒冬,故我們必須把我們的專業及口碑做好,贏取我們受眾的信賴、支持及愛護。
對於波及到相關演員、丈夫、員工及工作人員,以及各媒體報道並不是本店及本人所願,非常抱歉,亦多謝各界關心。希望事件就此告一段落。」
(*註:「本地」指「本地製作有限公司」)
「INUF」與「本地製作」連日來就事件展開隔空罵戰,雙方爭持不下。《星島頭條》記者今日(24日)到「INUF」中環九如坊店了解情況,但當值員工表示店舖負責人徐太Olive不在店內,並透露徐太不會受訪,同時記者亦透過短訊聯絡徐太,她亦以文字回覆表示不會就今次事件接受訪問。至於涉事的「本地製作有限公司」,記者亦透過文字訊息聯絡公司創辦人伍健雄,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張繼聰事發當日在場:有問候天佑
而有份參演該部電影的張繼聰,今日出席電影首映禮時被問到「借場」事件,他指自己事發當日在場,但不方便回應太多,擔心被「炒作」。談到當日可有進入小店拍攝,他坦言有,不過未聽到不愉快談話,本身跟徐天佑是好友,事後也有跟對方傳訊息問候,自己亦不方便做調停角色。
當日戲份需重拍
張繼聰說:「只可以講負責嘅人好好處理件事,我有睇網上留言唔係好愉快氛圍,不過純粹從自己角度,只拍咗一日,我作為演員只可以好好去拍好套戲,如果唔發生呢啲事,最好唔好發生。」他直言事件發生後,除了劇組製作外,也對演員有影響,開工第一日讓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亦在網上發現有人將情緒發洩在演員身上,又指當日拍攝的情節需要重拍。
田啟文:唔會夾硬嚟
今次這場「霸王硬借場」事件鬧得滿城風雨,《星島頭條》向曾任電影製片、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田雞)查問,他表示不個別評論事件,但就相關情況而言,他認為製作公司理應實事求是:「正式嚟講,應該係要實事求是,你入人哋嘅場所,係應該得到人哋嘅允許,呢個唔存在人情味,因為你入舖頭,騷擾咗人哋做生意,如果冇傾協調好,就唔可以話識你老闆,識邊個邊個咁就嚟,呢種係不必要嘅誤會。」
田雞續指:「唔可以因為自己拍戲而影響人哋太多,而呢個影響又係咪合理影響?舉個例子,例如喺條街拍戲要打燈,有啲人因為太光而唔鍾意,但係又要考慮返係咪半夜開工?法例都有講喺11點前係可以有聲浪,11點後就唔得,係有一個投訴機制。」他表明現時拍電影的配套已相當「文明」,直言「唔會話有一種夾硬嚟同亂嚟嘅做法」。
80年代曾流行偷拍
田雞指,80年代的電影拍攝的確曾出現以不合法途徑借場,他指,過去曾經有製作公司以偷拍方式拍攝,「舉個例好似拍《省港奇兵》要拍爆炸同真實場面,一定唔會批你,咁要攞嗰個環境嘅真實效果,等啲人唔知以為真係打劫,咁會偷拍,但今時今日香港都唔允許你做呢樣。」時至今日,田雞表明所有電影製作公司都是以「協商」方式處理問題,他指現時行內人都有一套操守及規則,假如拍攝會影響店家做生意,便必須與對方商量並達到共識才可拍攝。
現任製片人:製作公司老闆應道歉
為了解電影圈內「借場」的操作流程,《星島頭條》找到一名現職本地電影製片工作者黃生(化名)受訪。就今次事件,黃生說:「雙方有自己嘅說法,但係你問我,我絕對唔會咁樣做。最重要係溝通問題,最初雙方都係有傾過,只不過因為場租畀唔起,咪選擇喺門口,但係喺電影公司嘅角色亦應與時並進,有啲場景真係唔得,咪搵其他地方,冇必要夾硬嚟又搞到去嘈,損失嘅可能唔止係租場景嘅費用。」
另外對於本地製作發出的聲明,他認為該份聲明「出得麻麻」:「選擇喺夜晚時間,(諗住)出份聲明當冇嘢,其實冇必要講述當日嘅情況,『對唔住』三個字已經足夠,係咪一定要講啲咁嘅說話?以我所知,店舖老闆嘅老公徐天佑同製作公司嘅老闆都係熟,所以我哋行內都唔明點解搞到咁大單?我覺得製作公司嘅老闆係應該道歉,冇理由人哋唔畀佢哋拍,但係佢哋啲嘢又喺入面?」
免費借場可作另類回饋
到底本地電影圈從業員一般是怎樣處理借場問題?黃生說,一般電影製作找拍攝場地的工作都由製片負責,除非是過億元投資的大製作,否則一般租借場地費用大約佔總製作費百分之十,「當我哋套戲係有500萬成本,大約會有5至6萬蚊,甚至10萬蚊嘅預算搵景,第一梗係搵啲唔使錢,會向啲朋友幫手贊助,又或者經朋友介紹再去傾,再睇吓有冇啲回饋畀返佢哋,例如喺海報上印返鳴謝,片尾出返logo。如果要錢,通常會話返畀佢哋聽,我哋會拍啲乜嘢,會唔會移動到嘅物件,而家有啲要買埋保險,如果有啲高級啲嘅地方,例如六星級大酒店,萬一整污糟咗啲地毯,清潔費又點樣計?呢啲都要預先商討好。」
黃生續說:「喺電影人立場,無論揸住幾多預算都好,喺借場(上)係有一定困難,如果搵舖頭,好難界定場租係幾多錢。我試過喺酒吧飲酒識咗個老闆,講好話借場拍攝,但係佢話唔使收場租,到時叫酒飲就得,但係又試過收一萬一個鐘,最少幾多個鐘。」對於找場地之苦,他無奈表示的確存在困難,但絕對反對「夾硬嚟」的行為。
業界成立「製片會」收集意見
對於業界在找場地拍攝方面問題,田啟文曾接收業界就相關問題作求助,他說:「我哋有『製片會』定期向業界收集意見再向有關部門反映,針對問題而解決。作為政府,場地有一個叫電影發展基金同電影服務統籌科,佢會協調同我哋申請同協調人、事、地協助拍戲。當然唔會話一申請就會批,近年我都聽到有啲同業話喺申請場地遇到好多阻滯,最大問題係拖,就算唔得都要講明係因為乜嘢原因,當然我哋有檢討係因為乜嘢問題,同返有關單位開會。」
再問會否比以前容易申請?田啟文坦言每一個年代都有不同問題和處理方法:「今時今日喺業界首要係關注安全,如果有啲嘢為咗貪圖方便而影響到人哋嘅安全,包括我哋嘅工作人員,或者圍觀者,冇人係願意見到同承擔呢個責任,以前冇得申請就冇辦法,既然而家有方法可以解到,同埋有部門可以協助,所以我哋係唔會鼓舞為咗貪圖方便挺而走險,應該係跟程序而協調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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