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驅鬼」謀殺非禮智障女囚終身 死者母協助非禮判監10年 官痛斥殘忍惡毒、可怕不仁

2024-10-18 11:43

道士張子材(蒙頭者)謀殺徒弟之女罪成判囚終身,死者母親吳馬如賡替道士買假陽具協助非禮,判監10年。
道士張子材(蒙頭者)謀殺徒弟之女罪成判囚終身,死者母親吳馬如賡替道士買假陽具協助非禮,判監10年。

54歲男道士2019年9月初在西貢龍尾村住所內「驅鬼」期間,侵犯及謀殺女徒弟21歲輕度智障女兒,57歲女徒弟則被控協助教唆道士非禮女兒,2人否認控罪受審。陪審團日前一致裁定男道士謀殺及非禮罪成,死者母親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成。法官杜麗冰今於高等法院依例判處男道士終身監禁,非禮罪另判處最高刑期10年;死者母親同判處最高刑期10年。

死者生前就讀課程表現良好惜中途遭母申請退學

杜官判刑前指案件令人傷心,少有地先複述有關死者生前的證供。死者的展亮中心輔導員曾在審訊中憶述2014年9月初見死者,其時死者修讀高中程度的輕度智障課程,死者同時有聽力及言語障礙,然而仍然表現乖巧服從。輔導員續指死者2016年9月再就讀2年全日制商業及零售課程,由輔導員任職班主任,有見死者衛生整潔,日常可以自理,平日會帶備飯盒,自行如廁洗澡轉換班房,加上死者相對乖巧、有責任感,遂將點名簿交托死者看管。死者3、4名女性知己亦認為死者為人友善、內向,從未試過發脾氣,不快也不曾流露,可惜死者母親吳馬如賡2017年為死者申請退學,未能完成課程。

死者母親吳馬如賡亦為本案次被告,陪審團一致裁定她協助及教唆非禮女兒罪成,今日被判最高刑期監禁10年。資料圖片
死者母親吳馬如賡亦為本案次被告,陪審團一致裁定她協助及教唆非禮女兒罪成,今日被判最高刑期監禁10年。資料圖片
警方在現場調查時檢獲寫有「我已被惡魔…」字句的布袋。資料圖片
警方在現場調查時檢獲寫有「我已被惡魔…」字句的布袋。資料圖片
屋內發現寫有「I am possessed by demon(我被惡魔附身)」字句的袋,以及接骨木魔法杖成呈堂證物。陳子豪攝
屋內發現寫有「I am possessed by demon(我被惡魔附身)」字句的袋,以及接骨木魔法杖成呈堂證物。陳子豪攝
涉案椅子及蚊拍。
涉案椅子及蚊拍。
涉案劍具。
涉案劍具。
警方當日接報到案發村屋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接報到案發村屋調查。資料圖片
大門上置有帶陰陽圖案之物。資料圖片
大門上置有帶陰陽圖案之物。資料圖片
窗上亦貼有符咒。資料圖片
窗上亦貼有符咒。資料圖片
全屋多處貼有符紙。資料圖片
全屋多處貼有符紙。資料圖片
警方於現場進行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於現場進行調查。資料圖片
死者屍體由仵工送走。資料圖片
死者屍體由仵工送走。資料圖片
在現場檢走包括椅子等證物。資料圖片
在現場檢走包括椅子等證物。資料圖片
案發揭發當日,警方將張子材帶走調查。資料圖片
案發揭發當日,警方將張子材帶走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案發後帶走多人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案發後帶走多人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案發後帶走多人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案發後帶走多人調查。資料圖片

官:最惡劣的一宗非禮案 張子材殘忍惡毒

杜官判刑指本案是其執業為官多年以來最惡劣的一宗非禮案,死者在屋內完全無助,遭男被告張子材及一眾弟子包圍,張子材假道教儀式之名,將整個假陽具插入死者陰道,使之痛苦大叫,痛斥行為「殘忍惡毒、無道不仁」,沒有任何求情理由,判處非禮罪最高刑期10年,以反映社會徹底厭惡此等暴行。至於謀殺罪杜官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吳馬如賡冷眼旁觀女兒遭褻瀆可怕不仁

杜官續指吳馬如賡罪責甚至更惡劣,身為死者之母,明知死者輕度智障,無力自衛,仍任由女兒受人性侵,更有份一同參與,不僅聯同張子材一同前往旺角購買涉案假陽具,還冷眼旁觀女兒遭人䙝瀆。杜官直言無法想像任何母親可以對待自己骨肉如此殘忍,批評吳馬如賡「可怕不仁」,完全違反了照顧責任,更積極參與邪惡性侵,案情之重無出其右,同樣沒有任何求情理由,罕有地判處最高刑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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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求情指真誠以為死者邪靈附體無不當意圖

辯方判刑前求情指案件原訂於2022年11月開審,惟杜官需主審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令本案一直懸而未決,杜官反指期間辯方也需參與民主派初選案審訊,辯方指僅希望法庭考慮案件延誤,酌情輕判。辯方又指審訊中從未挑戰非禮罪案情,杜官反駁此或出於辯護策略,無法因此受益。辯方再指張子材受真誠信念誤導,以為死者邪靈上身,為對方福祉設想才以假陽具插陰,沒有不當意圖。杜官指張子材行年54歲,為執業中醫,反問「你居然說張子材沒有不當意圖?」辯方最後指張子材犯案非為自利。

女被告求情稱角色次要官反問行為惡劣有何差別

辯方又交代吳馬如賡案發後已經離婚,目前與長大成人的兒子失去聯絡,求情指案中屬次要角色。杜官反駁吳馬如賡為死者之母,違反誠信,反問這可算角色次要?辯方再求情指犯案出於醫學理由而非性欲,案發時只是在場旁觀。杜官列舉吳馬如賡有份到旺角購買假陽具,旁觀女兒遭人性侵,痛苦大叫仍不為所動,其行為之惡劣又有何分別。辯方指本案極不尋常,杜官順應指案件殘忍得極不尋常。

54歲男被告張子材案發時為註冊中醫師,被控於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2日期間某日,在新界西貢龍尾村路龍尾村131號猥褻侵犯吳恩宇,及9月2日在香港謀殺吳恩宇。57歲次被告、死者母親吳馬如賡,則被控於2019年8月某日協助和教唆張子材猥褻侵犯吳恩宇。

案件編號:HCCC159/2021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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