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使用者月底起 可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處理小額錢債審裁處批量申索

2024-10-10 09:09

法庭使用者月底起 可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處理小額錢債審裁處批量申索
法庭使用者月底起 可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處理小額錢債審裁處批量申索

司法機構今日(10月10日)宣布,由10月31日起,「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將擴展至應用於小額錢債審裁處(審裁處)的批量申索,屆時法庭使用者可透過該系統以電子模式處理文件和繳付款項。

批量申索是指申索方經主任審裁官批准,以整批形式入稟,以便在審裁處一併進行聆訊的申索。

「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是司法機構資訊科技策略計劃中的重要部分。該系統的目的是便利法庭使用者透過電子模式處理涵蓋各級法院的法庭文件和繳付款項。系統於2022年起分階段推出,現時應用於區域法院的傷亡訴訟、稅款申索、民事訴訟和僱員補償案件,以及裁判法院的傳票案件。系統將逐步推展至其他級別法院。司法機構亦計劃在2026年起規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與訟方在已開通電子系統的案件類別必須使用該系統。

「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提供的主要電子服務包括向法院送交及從法院接收案件特定的法庭文件、查閱或翻查已存檔文件和法院持有的其他案件資料、翻查訟案登記冊,以及繳付各類法院服務收費。

合資格使用者須註冊開立用戶帳戶,以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提供的所有服務。合資格使用者包括正在進行或新的電子程序的訴訟各方及其法律代表(如有)、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律師行、政府部門、執法機關,以及法定團體。註冊開立帳戶費用全免。

沒有註冊帳戶的市民也可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部分服務,這些服務主要與翻查可供公眾查閲的電子文件有關。

為鼓勵法庭使用者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進行電子存檔及電子支付,就主要或直接與以電子模式處理法庭文件有關的審裁處的費用項目,「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使用者可獲八折優惠,為期三年。

技術要求方面,法庭使用者只需透過具網絡連接功能及配置一般常用的操作系統和瀏覽器的個人電腦或流動裝置,便可登入「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有關技術要求載於以下連結

除卻系統維修保養期間,「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一般全日24小時提供服務。司法機構指明的系統維修保養時間載列於司法機構網站內相關專頁

法院登記處及會計部的一般辦公時間結束後(即工作天下午5時30分後)經由「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收到的電子存檔及電子支付,會被視為在登記處及會計部下一個工作天的一般辦公時間開始時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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