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循四方面支援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 加快樓宇復修工程
2024-09-22 08:53
本港去年接連發生多宗大廈外牆石屎或批盪剝落的事件,揭示部分樓宇未有做好維修保養,甚至在收到強制驗樓法定通知後的一段時間,仍未安排維修工程。市建局表示,有見及此在過去一年,團隊已仔細檢視「樓宇更新大行動2.0」的流程並作出優化,將循四方面加強第三輪「2.0行動」的業主或法團的支援,以切實執行樓宇復修工程,招標流程可大幅縮減逾一倍時間。
共收到1,264宗申請涉1,600幢樓宇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在網誌表示,政府夥拍市建局在去年4月,推出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為更多有需要而符合資格的樓宇業主提供財政資助和技術支援,以進行樓宇維修,改善居住環境和提升樓宇安全。申請期內,市建局共收到1,264宗合資格的申請,涉及1,600幢樓宇、大約23萬6千個住宅單位。由發展局、屋宇署和市建局組成的督導委員會正陸續審批申請,部分合資格的樓宇,已在今年5月起,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市建局並向獲批的個案委派專屬的個案主任,協助業主籌組樓宇維修工程。
韋志成指,鑑於第一和第二輪「2.0行動」時,留意到部分大廈業主,因為缺乏專業知識和經驗,對籌組維修工程無從入手;亦有樓宇復修個案因業主之間對工程範圍、招標安排和揀選工程承建商持不同意見,經多番討論仍未能達到共識,令維修工程一拖再拖,以致逾期仍未遵辦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
料審批投標時間由平均43月縮短至19個月
他指,市建局將循四方面加強第三輪「2.0行動」的業主或法團的支援,包括:業主或法團在委聘工程顧問和合資格註冊承建商時,引入「預審名單」,第三輪「2.0行動」申請人必須邀請「預審名單」內的服務提供者入標;制定維修工程進度時間表,要求已申請「2.0行動」的業主和法團遵從;適時介入,以業主或法團的名義替樓宇維修工程招標;及編制一套只涵蓋「強制驗樓計劃」訂明修葺範圍的招標文件,加快招標過程。以切實執行樓宇復修工程。
市建局預計,第三輪「2.0行動」的業主和法團,在這四方面措施的支援下,在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後,由委聘樓宇維修工程顧問、提交工程投標文件,以至批出工程合約的時間,將由以往平均大約43個月,大幅度縮短至最快19個月便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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