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度非禮女兒 五旬父不認罪 11月開審
2024-09-17 11:02
58歲無業漢涉兩年半間4次在將軍澳一單位內非禮女兒,並疑誘使她作出嚴重猥褻作為,被控4項猥褻侵犯及一項誘使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被告否認所有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將案排期於11月25日審訊,為期5天。
辯方原要求審前覆核,高官認為無需要,因為辯方不會爭議X為被告女兒。控方指X及媽媽需要在內地請假、安排機票及住宿,另錄影會面約6小時,控方需時8星期準備謄本,而辯方建議5天審期,將傳召一名辯方證人。高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把審訊訂於11月25至29日,以視像形式進行,批准被告續以4000元保釋候審。
被告為C.T.K.,被控於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間,3度在將軍澳某單位猥褻侵犯另女童X;他亦被控於上述日期期間,在將軍澳某單位煽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另被控於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間,在將軍澳另一單位猥褻侵犯X。
案件編號:KCCC2275/2024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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