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心︱林定國:截至上月 共132宗向內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涉185億人民幣
2024-09-12 12:03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12日)出席本周第2個企業律師活動──「21st ALB Hong Kong In-House Legal Summit 2024」,與逾600位法律及合規專業的高層分享香港法律界最新和重要發展。林定國席間再次分享期盼企業律師扮演「PPRT」四大角色,即推廣者、守護者、改革者及傳授者,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他亦提到香港作為仲裁中心的情況,指截至今年8月,共有132宗向內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案件,成功保全的財產總額約為185億元人民幣。
林定國在社交平台分享指,內地與香港已簽署9項司法協助安排,這些安排讓香港的普通法與內地法律體系接軌,使香港能夠在連接中國與全球方面發揮「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關鍵作用,並為涉及內地的投資和商業機會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在這9項安排之中,3項與仲裁有關,包括2019年簽署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在該安排下,香港成為首個也是唯一一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在香港作為仲裁地的情況下,由指定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程序的當事人,可以向內地法院申請包括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及行為保全等臨時措施。
林定國提到,最受歡迎的是財產保全,截至今年8月,共有132宗向內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案件,成功保全的財產總額約為185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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