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公司懷疑合謀定價 被查後試圖刪除與調查相關資料 首宗不遵從競委會調查遭刑檢

2024-08-29 12:12

競委會對首宗有人因不遵從競委會的調查權力而遭刑事檢控作出回應。資料圖片
競委會對首宗有人因不遵從競委會的調查權力而遭刑事檢控作出回應。資料圖片

競委會早前調查一宗清潔服務公司懷疑合謀定價案件,持法庭手令搜查涉案公司的辦公室。行動期間有人試圖從多部電腦中刪除一些與調查相關的檔案及資料,競委會及後將個案轉交警方作刑事調查。

清潔公司懷疑合謀定價 有人刪除與調查相關的檔案及資料

相關清潔服務公司懷疑合謀定價案件,事發於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涉及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民順清潔有限公司,以及有關公司的董事陳明珠、鄭業釗及鄭學權,就提交予房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有關招標涉及房委會管理的公共屋邨及其他大廈的清潔服務。競委會當時指,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行為構成合謀定價。

有關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涉案人士被控一項「銷毀及處置文件」罪,違反《競爭條例》第53(1)(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

競委會:妨礙調查工作須負上刑責

競委會表示,《條例》賦予競委會的調查權力,包括要求被調查各方交出文件或資料、出席競委會聆訊以提供相關資料,及憑法庭手令進入並搜查相關處所。《條例》亦列明,任何人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或妨礙競委會根據手令進行搜查,同樣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 萬港元及監禁2年。而任何人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拒絕向競委會提供它索取的文件和資料,或在無合理理由的情況下缺席競委會的聆訊等,皆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1年。任何人若指示或協助他人妨礙競委會的調查工作,亦須負上刑責。

競委會重申,任何人士都不應該妨礙競委會執行其調查權力。不論面對任何挑戰,競委會都會繼續堅定不移地履行其職責,追查各種可能違反《條例》的行為,並在發現有違反的情況下,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