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牆設置公司前市場部經理兩項欺詐罪成 押後至9.20判刑
2024-08-28 19:35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綠化牆設置公司前市場部經理,控告她以欺詐手段轉移公司生意予一間與自己有關聯的公司。被告今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裁判官彭亮廷批准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20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李民鈴,38歲,綠和創建有限公司(綠和創建)前市場部經理,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負責為綠和創建招攬生意,該公司提供綠化牆設置及保養服務。她於2018年10月初辭職,同年11月初離職。
於2018年7月,被告應一名綠和創建客戶要求提供設置綠化牆的報價單。同年10月底,被告向該客戶訛稱綠和創建將易名為苗苗控股有限公司(苗苗)以配合業務發展,期後更以苗苗的名義向該客戶提交兩份報價單,促使苗苗取得有關服務合約。
另外,於2018年10月,被告與另一名綠和創建客戶洽談生意的過程中,誤導該客戶委託苗苗提供有關服務。
早前廉署收到有關服務合約的貪污投訴,逐展開調查,發現綠和創建從未易名,苗苗與綠和創建是兩家沒有關連的公司,而被告在綠和創建離職後會加入苗苗任職市場部經理。上述兩名客戶因受被告誤導而委聘苗苗提供服務,並分別支付費用逾11萬元及近5萬元。若該兩名客戶得悉綠和創建和苗苗之間並沒有關聯,就不會接納苗苗的報價單或委聘該公司提供服務。
綠和創建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師黎安妮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鍾永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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