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警區打擊非法電動可移動工具 拘39人

2024-08-28 19:32

新界地區經常驚現電動車橫衝直撞,嚴重威脅途人安全,屯門警區展開代號「朝陽」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33男6女。行動中檢獲39部不同型號及種類嘅電動可移動工具,全部送往檢驗。

屯門警區區行動主任金學俊總督察。
屯門警區區行動主任金學俊總督察。
金學俊總督察交代行動。
金學俊總督察交代行動。
行動中檢獲39部不同型號及種類嘅電動可移動工具。
行動中檢獲39部不同型號及種類嘅電動可移動工具。
行動中檢獲39部不同型號及種類嘅電動可移動工具。
行動中檢獲39部不同型號及種類嘅電動可移動工具。
行動中檢獲39部不同型號及種類嘅電動可移動工具。
行動中檢獲39部不同型號及種類嘅電動可移動工具。

屯門警區區行動主任金學俊總督察表示,屯門區有不少人士操作電動可移動工具,於馬路及行人路上行駛,有時甚至橫衝直撞,對市民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由於未來一星期將會是開學日子,街道上的車輛、行人、以及學童的數量將會大幅增加,為保障道路安全以及行人,特別是小朋友的安全。

屯門警區於本月27日至28日進行代號「朝陽」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由警區交通組聯同屯門及青山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以及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屯門區內進行聯合行動,並成功拘捕33男6女(25至69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

所有被捕人士獲准保釋,將於10月向警方報到。行動中共檢獲39部不同型號及種類的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呼籲,除了共享電動可移動工具試驗計劃下及已獲運輸署發出「車輛行駛許可證」,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   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另外,開學日將至,警方提醒家長,切勿讓學童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更加不可用作接載孩子往返學校。這些行為不單止違法,亦都對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警方亦提醒在市面上可買到的電動可移動工具質素參差,可能出現充電期間短路而引致家居火災。市民切勿因一時之便,結果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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