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預警地震屬「已知風險」 旅遊保是否賠償要睇一個關鍵日子
2024-08-12 21:35
日本宮崎縣近海早前發生7.1級地震,當地氣象廳在8月8日發布「南海海槽地震臨時資訊(注意巨大地震)」,警告要對地震保持警戒。港府周一表示,鑑於日本當局向日本部分地區發出巨大地震預警,提醒身在日本或計劃前赴日本的港人要提高警惕。 《星島頭條》向保險公司查詢,有保險公司指,若在日本發出地震警示後投保旅遊保險,並在日本旅遊時遇上地震,由於地震屬「已知風險」,旅遊保險將不會承保地震相關風險,亦有個別公司指就今次事件作特別處理,承保有關風險。
港府表示,現時正值暑假旅遊旺季,加上日本是受港人歡迎的旅遊目的地,就日本當局向日本部分地區發出巨大地震預警,特區政府提醒計劃前赴或已在日本的港人應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並留意日本政府最新公布。
保聯:投保前已存在 屬不保事項
若在日本發出地震警示後赴日旅遊,一旦在當地遇上地震,旅遊保險會否保障,關鍵在於何時投保。香港保險業聯會提醒投保人,凡投保前已存在的狀況,包括天氣狀況(如颱風)及自然災害(如地震或海嘯)等,都屬於旅遊保險的不保事項。故此,在地震發生後或地震預警已被廣泛報導下才購買旅遊保險,雖然保單仍然有效,但所有有關地震的損失將不會受到保障。而除了與地震相關的已知風險外,其他旅遊保險的保障將不受影響,例如在旅遊目的地患上傷風感冒而需求診的醫療費用。
該會續指,就日本發出「南海海槽地震臨時資訊(注意巨大地震)」警示是否屬於已存在狀況,則要視乎每張保單就「已存在狀況」的定義去考慮。「已存在狀況」適用全張保單所有項目(包括香港保安局發出的外遊警示)。一般而言,如果屬同一次事件的地震(包括當地政府界定為餘震或有關的損害)會被界定為已存在狀況;如果當地政府界定為另一次事件的地震,則未必視為已存在狀況。
保誠:已廣泛報導 地震損失不保
保誠保險亦表示,任何在投保前已存在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或海嘯)等,都屬於旅遊保險的不保事項。在地震發生後或地震預警已被廣泛報導下才購買旅遊保險,保單仍會有效,但所有有關地震的損失將不會受到保障。
虛擬保險公司Avo亦明確表示,因日本氣象廳已發出預警,地震及地震可能所引發的災難例如海嘯屬「已知風險」,旅客若於發出警示後才買旅遊保險,有機會未能賠償因地震及地震可能所引發的災難所引致的索償。不過,如受保人於外遊日本期間發生與地震並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的事件,有關事件仍然是受保的範圍。
富衛:此次承保相關風險
不過,富衛保險表示,如客戶在此次警示發出後投保FWD網上保險平台的「自寫意旅遊保」,計劃仍可承保有關風險。但強調此次警示為個別事件,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再作調整,並適時作出公布。
至於若在本月8日、日本氣象廳在發布「南海海槽地震臨時資訊(注意巨大地震)」警示前投保,若現在決定取消旅程,能否索償旅程取消保障?
取消行程 個別公司可賠償
富衛保險指,如受保旅程必須取消,以及受保人已預先支付公共交通及住宿費用,而不能經任何其他渠道來彌補,其旅遊保險將賠償有關損失(減去得到退款)給受保人。公司又指,其旅遊保之頭等計劃,會保障受保人於出發前不論任何原因取消或更改旅程,相關公共交通和住宿費用慹有高達50%保障。
Avo則回覆指,雖然日本氣象廳發出「南海海槽地震臨時資訊(注意巨大地震)」警示,警告未來可能會發生巨大地震,但有關地震及地震可能引發的災難如海嘯現在未有發生。因此,如已投保該公司旅遊保險的客人現在決定取消行程,有關的損失按金或旅程取消費用並不是受保的範圍。
Avo指,根據公司的保單條款,如果受保人於旅程預定出發日期前7天內及保單簽發最少24小時後發生,已計劃前往的旅程目的地發生天然災難致使受保人不能展開旅程,公司會賠償不能退回已支付旅遊安排的費用損失,最高賠償額為2萬港元。
保誠就指取消旅程保障,是保障因必須及無可避免的情況下而取消的旅程,如地震引致的航班取消,保單必須在地震發生前已繕發。該公司指,如於出發日前7天內因香港政府就該地震事件首次發出黑色(100%保障)或紅色(50%保障)外遊警示而取消旅程,亦屬保障項目。
港府籲登記外遊行程及聯絡
據保安局外遊警示網頁的公布,現時僅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附近區域,現正生效「黃色外遊警示」,而日本其他區域則沒有外遊警示。
港府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時,可使用入境處的「外遊提示登記服務」(www.gov.hk/roti)登記外遊行程及聯絡方法,讓入境處在有需要時透過適當途徑,包括流動電話短訊,向他們發放實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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