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年前apm商場內參與「和你sing」 20歲男生認非法集結罪判囚8周

2024-08-12 11:19

李君濂承認2020年觀塘APM參與非法集結,判囚8周。資料圖片
李君濂承認2020年觀塘APM參與非法集結,判囚8周。資料圖片

涉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夕在觀塘APM商場內聚集參與「和你 Sing」示威活動的20歲男生,上月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9月將於海外升讀大學營養系,希望法庭考慮被告的未來人生規劃,及同案另3被告的判刑而判8星期囚禁。裁判官王證瑜今指參考了更新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的報告,認為禁閉式院舍較適合被告,惟考慮到院舍囚禁的時間長達3年,會影響其升學發展,遂判囚8星期,不得緩刑。

求情稱被告有悔意 9月英國升讀大學

20歲學生李君濓,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創紀之城第五期APM內與蔣焯生、黃楚婷、張仲綸及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辯方代表被告求情時指,被告在英國讀中學並學業有成,希望能夠繼續其學業,於9月在英國升讀大學營養系。辯方稱,被告向法庭顯示出真誠的悔意,從小到大品行良好,與媽媽相依為命,媽媽今亦到庭支持。另涉案活動亦不涉及暴力、沒有商店被破壞。辯方亦強調,案發時他只有16歲,受當時社會風氣影響,事後已感後悔,知道其行為的後果並勇於承擔,希望法庭考慮其升學發展,判囚8星期。

考慮背景等因素判囚8周

王官稱,參與非法集結是嚴重罪行,青少年應以非禁閉式判刑方法,惟考慮到被告的背景及其升學發展,同案另3被告刑期為8星期,亦念及被告有良好品格、認罪,扣減部分刑期後,判被告入獄8星期。

案情指,反政府人士於2020年6月30日約晚上6時在觀塘apm組織「和你 Sing」示威活動,過百人在涉案商場聚集,呼叫香港獨立和呼籲市民參與翌日的示威活動,警方其後進入商場發出警告,警方留意到被告展示寫上「香港獨立」的藍色橫額。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被告在7月31日拒絕延長擔保,至本年7月15日,被告返港並在機場被捕。

同案被告蔣焯生、黃楚婷、張仲綸於2年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各被判囚8周。

案件編號:KTCC1380/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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