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譴責美駐港總領事涉國安言論 斥無稽失實兼惡意抹黑

2024-07-31 17:47

特區政府譴責美駐港總領事言論,斥無稽失實兼惡意抹黑。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譴責美駐港總領事言論,斥無稽失實兼惡意抹黑。資料圖片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31日)就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接受採訪時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權等情況作出無稽失實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發言人表示,自《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實施以來,美國一直漠視香港在2019年發生的大型、重創香港社會民生經濟、無日無之的暴亂,通過堆砌故事、穿鑿附會,惡意詆毀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對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肆意攻擊,而對《香港國安法》讓廣大香港居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置若罔聞,其虛偽「雙標」表露無遺。

香港回歸以來  人權一直受《憲法》和《基本法》堅實憲制保障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一國兩制」的實施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法律依據,它們為基本權利和自由提供憲制上的保證,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保證,更在法治和獨立司法權之下得以鞏固。
 
發言人重申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人權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框架,與相關國際人權標準一致。《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然而,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清楚訂明,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等情況下,可以依法限制部分權利和自由。
 
政府指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美國就最少有21部,根本沒有資格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指手畫腳。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香港特區的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的違法行為採取執法行動。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墮法網。美國駐香港總領事發表所謂「寒蟬效應」的言論,純屬對《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惡意抹黑。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和在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特區政府強烈要求美國駐香港總領事立即停止惡意抹黑,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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