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夫涉超市盜竊罪成 上訴指招認受警員誤導 原審裁判官卻錯誤接納

2024-07-26 11:53

莊慧敏(粉紅口罩)與夫趙名宇(左一)就超巿高買的定罪上訴。資料圖片
莊慧敏(粉紅口罩)與夫趙名宇(左一)就超巿高買的定罪上訴。資料圖片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去年涉在黃埔花園Aeon偷取刺身、水果等共值逾1600元的食物,審訊後兩人被裁定盜竊罪成,各被判罰款5,000元。兩夫婦今於高等法院上訴,指2人受警員誤導「冇嘟就係偷」,又威逼利誘,先後拒絕2人聯絡女兒及律師才不自願地招認。暫委法官姚勳智押後裁決,將於2個月內宣判。

上訴指受警員誤導威逼利誘而招認

上訴方代表大律師羅志霖陳詞指,47歲男被告趙名宇及48歲女被告莊慧敏被捕後在口頭招認及錄影會面先後提到「冇嘟、冇掃,擺咗落袋」,然而質疑2人受警員誤導,威逼利誘,先後拒絕2人聯絡女兒及律師才不自願地作出上述招認,原審裁判官卻錯誤地接納上述招認。羅志霖解釋2人被捕後曾問到「有意同冇意有冇分別呀?」警員直指「冇分別」,於是莊慧敏其後才言「你講過冇嘟就係偷」,羅志霖指出警員說法誤導2人,涉案行為是否構成盜竊罪要視乎有否不誠實意圖。

曾遭警拒讓聯絡女兒

羅志霖續指當日下午5時許案發後,莊慧敏原要求致電女兒,然而遭警員拒絕指「被捕人士冇權」,甫上警車便要求2人關上電話,另一方面2人想聯絡律師時,警員又拒絕指「搵律師都幫唔到你,你想早啲走就配合我哋」,最終莊慧敏在晚上11時許,完成錄影會面8分鐘後才能致電女兒,期間女兒更曾一度報警求助,一再反映口頭招認及錄影會面並非自願。

原審裁判官分析不合邏輯令人側目

羅志霖再批原審裁判官說法不合邏輯,原審裁判官曾反問2名被告何不在招認時提出「我自己偷,不過無意」,羅志霖反駁要是2人要配合警方清楚招認,又豈會加上「不過無意」如此含糊,可見原審裁判官分析令人側目。羅志霖最後指2人背景良好,案發或只因一時混亂分心。

47歲男被告趙名宇及48歲女被告莊慧敏均報稱為醫生,2人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個西瓜、1個蜜瓜、2包布丁、2包藍莓、2包刺身、1包壽司和1包雞,總值1,632.8元。

案件編號:HCMA223/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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