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總督察涉「呃OT錢」 否認公職行為失當罪受審 警方文書助理稱依被告指示填表

2024-07-24 13:45

退休總督察葉春榮(戴太陽眼鏡者)否認呃OT津貼今日受審。黃巧兒攝
退休總督察葉春榮(戴太陽眼鏡者)否認呃OT津貼今日受審。黃巧兒攝

56歲退休男總督察涉於2019年8月期間多次以虛假文書,詐騙「踏浪者」行動的逾時工作津貼,被控1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及7項屬交替控罪的「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沙田警署文書助理供稱被告會指示他代填逾時工作批核表格;控方展示涉案表格,當中顯示被告7次報稱逾時工作,最長一次將近27小時。

被告葉春榮(56歲)退休前駐守沙田警區。

文書助理稱曾在被告指示下代填逾時工作批核表

時任沙田警署文書助理葉志雄供稱,自己案發時曾接獲被告指示,為被告輸入其逾時工作的時間、日期及原因,「阿sir會入黎我間房,遞張memo俾我,然後叫我入寫喺上面嘅overtime record」。

被告葉春榮(戴太陽眼鏡者)。
被告葉春榮(戴太陽眼鏡者)。
葉志雄供稱,被告曾將寫有逾時工作時間日期的便條紙交他,着他將上面的資料輸入電腦。
葉志雄供稱,被告曾將寫有逾時工作時間日期的便條紙交他,着他將上面的資料輸入電腦。
警員黎曉進承認為被告隨機選擇日期以填滿150小時逾時工作時數。
警員黎曉進承認為被告隨機選擇日期以填滿150小時逾時工作時數。
雜項調查小隊指揮官陸穎(譯音)對辯方指被告有權申領150小時超時工作時數,表示無法回應是否恰當。
雜項調查小隊指揮官陸穎(譯音)對辯方指被告有權申領150小時超時工作時數,表示無法回應是否恰當。

葉志雄供稱為被告完成輸入逾時工作申請後,便會通知被告已經填妥,再交由沙田警區分區指揮官通過審批過程。

控方向葉志雄展示涉案表格,葉志雄確認被告姓名出現在涉案表格上,並報稱在2019年8月7日、8日、10日、12日、13日、17日及23日逾時工作及申領津貼,包括報稱曾在8月10日至11日逾時工作共26小時59分鐘,以及在原定休班的8月17日、由凌晨約12時半工作至翌日凌晨12時半,即逾時工作24小時。

同意其他人亦可登入相關電腦系統

辯方大律師David Khosa盤問葉志雄時,問到被告的上班時間。葉志雄同意,在2019年示威出現前,被告一般上班時間是早上9時至下午5時,但示威發生後,情況有所改變,而被告亦會提供便條、交代相關上班時間。

裁判官莫子聰問到,除了葉志雄以外,是否有其他人可以登入相關電腦系統。葉志雄同意,並指只能夠確認被告便條的資料是由自己輸入,但涉案便條他已轉交給當時沙田警署的分區指揮官。

警員為被告隨機選擇日期填滿150小時逾時工作時數令被告獲10萬元津貼

駐沙田警署雜項調查小隊的警員黎曉進亦曾協助處理被告逾領工作津貼的文件,「Madam陸同被告話有幾多就claim幾多,而最高可以claim 150小時逾時工作時數,所以我就random選擇超時工作日期湊夠數」,被告就這次的申請獲得津貼約10萬港元。

辯方盤問時,質疑沒有人指使黎隨機選擇日期以填滿150逾時工作時數,莫官亦問到這是否黎自己的決定。黎同意。

指揮官指無法回應被告申領150小時逾時工作時數是否恰當

雜項調查小隊指揮官陸穎(譯音)供稱,曾指示黎準備被告逾時工作津貼表格的申請,聲稱曾詢問被告想如何申請8月的逾時工作津貼,「被告回答想claim足150粒逾時工作小時」。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是有權利去申領150小時。陸稱無辦法回應這樣是否恰當。

當辯方問起陸在2019年8月的上班時間,陸稱「好長嘅返工時間」,指2019年對沙田警署而言是非常時期,警署會受到攻擊及需要到沙田市中心進行支援,因此他們的當值時間十分不穩。

案件編號:STCC1716/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 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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