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4S店坐地起價拒交車 寶馬中國:敦促經銷商遵守合約
2024-07-22 13:19
內地多地爆出買寶馬後,4S店拒絕交車情況。報道指,多名準車主投訴,在交了定金後,疑因汽車漲價,拿車時遭4S店「坐地起價」,要求多付3萬人民幣,否則以不同理由拒絕交車。
寶馬中國今日(22日)回覆內媒紅星資本局,指已留意到事件,經初步調查,涉及的案例均是個案,且每一個案例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正積極與相關經銷商溝通,敦促寶馬授權經銷商遵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維護消費者權益。
據藍鯨新聞報道,全國多地4S店(汽車銷售、維修、配件和資訊服務門市),出現大規模拒絕交付寶馬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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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有消費者表示:「我是5月29日和重慶寶渝汽車銷售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購車合同,車型是寶馬i3,價格是17.45萬,並且交了定金。當時銷售說提車沒有問題,但是到臨近提車時被告需要加價3萬。」
消費者還稱:「我和4s店方面經過多次協商,後續對方又表示加價1萬多就能提車,再後來經理又說沒車了,停產了。在多日協商溝通的過程中,4S店每天都是不同的說法,給出的回應反覆無常。」
另一位來自鄭州的消費者透露:「我是6月底在鄭州寶蓮祥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訂的車,車型為寶馬i3,合同已簽訂、定金已交完、貸款方案通過,當時客戶經理說四五天就能交付。但臨近交付時被告知車價要貴2萬,並且換成三年免息的金融方案,否則不讓提車。」
被臨時加價3萬
連日來,重慶、鄭州、深圳、蘇州、東莞等多地的消費者都曾向藍鯨新聞透露過此事,綜合消費者的爆料的內容來看,此次全國多地寶馬4S店出現大規模拒不交付的情況,車型主要集中在i3、ix3、3系這幾款車型,多數消費者是在5月底6月定的車,7月提車時大多被要求臨時加價3萬。
至於4S店拒絕交車的理由也不同,對於已經簽訂合同、交付定金的消費者,門店給出的回應是車停產了或者產量減少。對於那些僅僅交了定金沒簽合同的消費者,門店則回應「總部審批沒通過」等理由。
不過,受影響的準車主則普遍認為,事件是因為寶馬車價上漲,4S店不願再按照定車時的低價銷售,故而臨時加價。對於這種行為,不少消費者表示無法接受,在合同簽好,定金交完的情況下拒不交付或者被要求臨時加價,這種做法無異於霸王條款。
報道指,寶馬在中國上半年銷量下滑4%,在5月底向寶馬4S店開出多項大幅度補貼減免政策,多款車型價格大幅跳水,其中以i3、ix3等純電系列為主,一度成功刺激銷量,但經銷商接近賣一部蝕一部。
到6月底時,寶馬逐漸退出價格戰。報道指,寶馬多名銷售證實,退出價格戰之後寶馬產能開始大減,「這也是為什麼從6月底開始,各地4s店出現拒絕交付,加價提車的情況。」
律師:拒按合同交車違法
報道指,估計寶馬退出價格戰後,預計消費者退單率會達到30%,寶馬會把車源留到下半年,加強高品質銷售。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陳金波律師表示,4S店拒絕交車的行為違法。消費者從4S店購買汽車是一種買賣合同關係,消費者已經與4S店簽訂了的合同且交付了定金,買賣合同成立並生效。4S店拒絕交車、採取臨時加價提車違反了合同約定,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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