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業津貼|申請者最高獲2萬元津貼 何啟明:協助已婚婦女從家庭中「抽身」 6000人非上限

2024-07-16 13:36

再就業津貼|申請者最高獲2萬元津貼 何啟明:協助已婚婦女從家庭中「抽身」 6000人非上限
再就業津貼|申請者最高獲2萬元津貼 何啟明:協助已婚婦女從家庭中「抽身」 6000人非上限

勞福局昨日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申請者最多可獲發2萬元津貼,預計6000人受惠。今日(16日)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上,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指,計劃配有兒童及長者照顧服務,旨在協助已婚婦女從家庭中「抽身」。多位議員關注如申請者超額會否放寬,何啟明指計劃為開支預留款項以6000人計算,強調該數字並非參與上限,如有需要將再研究資源如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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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昨日推出為期三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針對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在連續完成6個月工作後,合資格人士可獲得第一期津貼,其中全職為1萬元、兼職為5000元;在連續完成12個月工作後,合資格人士可獲得同樣金額的第二期津貼;計劃內可獲津貼上限為2萬元。而聘用參加者的僱主可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提供在職培訓,將獲發在職培訓津貼,每月最高5000元。

政府計劃7月30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舉辦啟動禮及專題招聘會,其中啟動禮時間為下午2時30分,專題招聘會時間為上午11時至下午5時30分。

勞工及福利局推出為期三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針對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資料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推出為期三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針對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資料圖片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資料圖片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資料圖片
勞聯周小松預計6000名額會「超額」。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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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界鄧飛指,在「照顧屋企」與「出黎做嘢」當中抉擇恐令市民為難。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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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陸頌雄表示,擔心有人濫用「好僱主」招牌。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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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來港人士同樣可申請

工聯會梁子穎詢問,如何鼓勵參與者持續就業,而非3年計劃完結後「攞左2萬蚊就走」。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香港已婚婦女勞動參與率較新加坡低,主要原因包括照顧家庭等,故本次計劃更多針對已婚女性,並配合托兒、照顧長者等服務,令婦女可以從家庭抽身、建立事業。勞工處副處長何錦標指,該計劃是一個嘗試,希望鼓勵該群組「起碼入返市場先」,強調起步階段十分重要。
民建聯陳永光問及該計劃是否包含新來港人士,如何優先保障本地就業。何錦標指在香港可以合法受僱人士,就符合該計劃申請資格;何啟明指,透過各項人才計劃來港的高才、專才大部分年輕在二、三十歲,而今次計劃主要針對中高齡人士。

周小松倡申請者年齡下限降至35歲

勞聯周小松指,勞聯已經收到數以千計查詢,預計6000名額會「超額」,詢問該數字如何確立,又指30-34歲勞動參與率約為 77%,而35-39 歲、40-45歲兩個組別勞動參與率都在約70%,他建議將年齡下限定在35歲。何啟明指,如果參與人數較多、需要更多資源,局方會「內部處理」;至於年齡限制,他指「總要劃一條線」,而已婚女性勞動參與率較低,故今次「劃線」在40歲,未來將進一步檢討計劃。

民建聯郭玲麗關注,可否令香港永居、綜援人士優先,又建議為SEN家庭人士提供額外津貼,釋放勞動力。政府指,在計劃為開支預留款項時以6000人計算,強調該數字並非參與上限,如有需要將再研究資源如何配合;至於為SEN家長增加再職家庭津貼,何啟明承諾會再研討。
此外,政府委聘工聯會及勞聯協助推行計劃,包括就業跟進及服務點、電話熱線等。郭玲麗詢問相關開支數目,局方指,該項開支用勞工處原本資源處理,會後再補充資料。

鄧飛:不能讓巿民處於「人生交叉點」

選委界鄧飛指,在「照顧屋企」與「出黎做嘢」當中抉擇恐令市民為難,認為政府不應將宣傳重點放在此處,形容「就算不會造成倫常慘劇」,也不至於將市民置於「人生交叉點」。何啟明指,配合計劃政府將提供幼兒及長者的託管等措施,旨在希望市民「唔好困住自己、只可以留喺屋企照顧」,而是有多一個選擇、可以外出,強調「要求人哋出黎」並非政策原意。

人力資源委員會副主席顏汶羽詢問,可否重複申請兩次「第一期津貼」,何啟明重申「三年內津貼上限為2萬元」,計劃允許申請者找不同工作,又指該津貼不會計算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至於顏問及全職及兼職的「劃線」為每周30小時,何錦標指勞工處多年來使用該標準,但今次計劃提供彈性,允許散工將多份工「加埋」計算總工時。

選委界江玉歡對於計劃「昨日推出、今日先上立法會」表示不滿,認為如此重要、惠及民生的計劃應提早在立法會討論,並對細節進行修改,而非「生米煮成熟飯先來討論」。 何啟明指,雖然政策已推出,新出現的問題政府都會改善。

陸頌雄:谷僱員無償加班絕對算不上好僱主

為推動僱主採納「以僱員為本」及與時並進的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勞工處於2017年首次推出《好僱主約章》,而今年該計劃的參與機構須承諾採納四大範疇的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包括關愛僱員、促進工作與家庭/個人生活平衡、提供優於法例的僱員福利,以及與僱員或其組織有良好溝通。

工聯會陸頌雄表示,擔心有人濫用「好僱主」招牌,並詢問《約章》中「家庭與工作平衡」一項為何沒有定明公司需為加班「補水」,又指不乏公司會以晉升機會為威脅,向僱員施壓以免除加班補償,強調「谷僱員無償加班絕對算不上好僱主」。

勞工處助理處長梁樂文指,目前參與者相關審核表格中沒有包含「超時工作有補水」,未來會檢討,但當前有類似欄目,包括「僱主有否盡量避免超時工作」、「僱主有否提供彈性工作時間或地點」等。

顏汶羽詢問會否推出政府「好部門約章」,以鼓勵不同部門上司推出更多友善措施,讓政府起帶頭作用,給私人企業作參考。局方指,公務員事務局重視相關工作,因應實際情況適時推出不同友好措施,並不時檢討完善。


記者 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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