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串詐案續審 證監會稱亞洲資源未曾申豁免強制收購要約

2024-06-04 17:21

詹培忠串詐案續審 證監會稱亞洲資源未曾申豁免強制收購要約
詹培忠串詐案續審 證監會稱亞洲資源未曾申豁免強制收購要約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兒子詹劍崙,涉嫌在2013至2015年配售新股時隱瞞「賣殼」協議,被廉署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控方今傳召證監會企業融資部總監郭錦倫出庭作供,他表示根據收購守則,任何人合共購入上市公司股份逾3成將觸發強制收購要約,而亞洲資源未曾申請豁免,並認為按上市規則董事有責任披露內幕消息。

控方指出,就本案中控方證據指亞洲資源發售可換股票據由4名人士透過一致行動進行認購,轉股後其所佔有的股本比例超過3成,又詢問是否違反收購守則,而就該事證監會是否收到過相關豁免申請。

郭表示,任何人或公司合共購買或增持目標公司股份至超過3成股權則會觸發收購守則,強制其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所持的全部股份的要約,而證監會亦不曾有任何亞洲資源就該事申請豁免的記錄。

董事原則上有責任披露買賣協議

控方詢問,若亞洲資源的董事在發可換股票據前知悉有人士計劃購買公司股份超過3成,該公司董事所需承擔的責任;郭指,據上市規則14A章認為在控方所指情況下,董事有責任披露有關內幕消息。

控方續問,若一董事的親屬為買賣公司股權協議的一方,當中包括讓賣方獲70%至75%的控制權,該董事是否有責任披露。郭表示,根據收購守則原則上有責任告知其他股東該協議的存在,亦認為原則上有責任進行披露。

案件號DCCC439/2022

---

緊貼最新最快新聞資訊,請立即下載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Q29Vow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