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今日刊憲 8.1起餵飼野鴿最高罰10萬及監禁1年

2024-05-31 16:02

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今日刊憲 8.1起餵飼野鴿最高罰10萬及監禁1年
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今日刊憲 8.1起餵飼野鴿最高罰10萬及監禁1年

《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於今日(31日)刊憲,並由8月1日起生效。

新修訂的條例,旨在擴展現行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至涵蓋野鴿,並將違反禁止餵飼規定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定額罰款,金額為5,000元,以及擴大政府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

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將範圍涵蓋至野鴿。資料圖片
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將範圍涵蓋至野鴿。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2021及2022年,有關部門接獲與野鴿相關的投訴個案,合共為平均每年約1,700宗。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2021及2022年,有關部門接獲與野鴿相關的投訴個案,合共為平均每年約1,700宗。資料圖片
港鐵坑口站一直為鴿患重災區。資料圖片
港鐵坑口站一直為鴿患重災區。資料圖片
港鐵坑口站一直為鴿患重災區。資料圖片
港鐵坑口站一直為鴿患重災區。資料圖片
違反禁止餵飼規定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資料圖片
違反禁止餵飼規定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資料圖片
野豬等野生動物亦時常出現在市區覓食。資料圖片
野豬等野生動物亦時常出現在市區覓食。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2021及2022年,漁護署、食環署及康文署接獲與野鴿相關的投訴個案,合共為平均每年約1,700宗。政府亦將繼續加強宣傳教育,讓公眾了解野生動物及野鴿可憑其天性本能自行在野外自然環境中覓食,無需依賴人類餵飼。此外,漁護署亦會與各協助執法的部門,包括食環署、房屋署和康文署等緊密合作,確保有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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