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上億「金茶花」放銀行不翼而飛 雲南女企業家追討逾10年無果
2024-05-11 16:11
10多年來,雲南女企業家李翠華一直為追查公司的四棵「金茶花」下落而四處奔走。其中一棵金茶花,還曾在1999年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展出,2001年經北京一評估公司評估,價值2515.5萬元(人民幣,下同)。
李翠華表示,2001年,公司租用工商銀行雲南石林支行一處房屋用來展出這四棵金茶花,後雙方產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自己被對方起訴。法院強制執行,將4棵金茶花交給工行石林支行保管,並明確了工行的返還責任,但之後這些金茶花卻下落不明……
出生於1956年的李翠華曾是雲南省亞太龍黃金實業公司董事長。該公司設計製作的黃金藝術品「永不凋謝的金茶花」,曾在1999年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上展出。資料顯示,這棵金茶花,是將64噸緬甸紅木雕刻成總重量為999公斤的金茶花樹、雕刻56朵茶花以及999片茶葉,外鑲20公斤金箔,在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上展出後,曾引發不少關注,媒體廣泛報道。
展出結束後,2001年,該公司租用了位於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縣的中國工商銀行石林支行(簡稱「工行石林支行」)一處展廳成立石林金茶花攝影部,並將上述這棵「永不凋謝的金茶花」搬到展廳展出,期間又製作了三棵小金茶花。
當年,該公司曾委託北京北方亞事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這棵名為「永不凋謝的金茶花」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為人民幣2515.5萬元。次年,雲南省亞太龍黃金實業公司再次委託雲南省第二公證處,對石林工行金茶花攝影部「永不凋謝的金茶花」進行證據保全公證。
因租賃糾紛工行驗收代管
據李翠華透露,在2005年,因與工行石林支行產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她被對方起訴。2007年,石林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將4棵金茶花交給工行石林支行保管,可這些金茶花後來卻下落不明。同時,李翠華還提出,工行石林支行虛構被告「開遠市李翠華」起訴,石林法院未核對身份證便立案受理。
石林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07年3月28日的執行筆錄顯示,李翠華在房屋裡的物品也交由工行管理,李翠華出現後交付給她。李翠華的物品現由工行簽字驗收,並附上了驗收人和在場人的簽名。但李翠華表示,被執行時自己並未在場,四棵金茶花也未有交回給她。
據悉,四棵金茶花下落不明後,李翠華因生意失敗,公司無法經營處於吊銷狀態,她本人經濟狀況也十分窘迫。她希望工行石林支行將四棵「金茶花」交還給她,如不能交返則按照2001年的估價(2515萬元/棵)進行賠償。
律師:當事人無力支付高昂訴訟費
工行回應稱此事牽扯到歷史原因,事情比較複雜,一切以法院判決為準。
邱平順律師表示,多年來,李女士曾多次找工行石林支行及其上級部門,甚至是石林縣人民法院,追討這四棵金茶花,但都不果。今年4月原本起訴的訴訟費,高達200多萬元,她根本無力負擔,且此前數次起訴也因為無法支付訴訟費被迫撤訴。工行讓當事人去起訴,可他們明知道當事人出不起高額訴訟費,直指事情非常蹊蹺,又指經手這件事的銀行工作人員現在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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