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魯迅?︱「煙腔奶茶」遭狠批不尊重 「樂樂茶」急道歉
2024-04-29 16:43
內地連鎖奶茶店「樂樂茶」,近日聯合譯林出版社,推出了「煙腔烏龍」聯名奶茶,聲稱「致敬文學家魯迅」。除了杯身印有魯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外,「煙腔烏龍」還配套推出印有魯迅肖像的小冊子、亞克力立牌、紙袋等,產品的宣傳標語是「老煙腔,新青年」。不過,煙腔烏龍上線後卻引起一些爭議,被指「煙腔」一詞是對魯迅的不尊重。魯迅的長孫周令飛今日證實,已向有關企業發出律師信,要求立刻停止侵害魯迅肖像權。
29日,樂樂茶官方小程序顯示,目前「煙腔烏龍」仍能正常購買,但使用的杯子是樂樂茶普通款的杯子,而非印有魯迅形像的杯。
據「樂樂茶」的宣傳資料稱,4月23日世界讀書日,樂樂茶聯合譯林出版社,推出了「煙腔烏龍」聯名奶茶,致敬文學家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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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長孫、魯迅文化基金會會長周令飛先生稱,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已向「樂樂茶」及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魯迅家屬及魯迅文化基金之要求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律師函後立刻停止侵害魯迅肖像權的行為;「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律師函之日起5日內,連續10日在相應國家級媒體及各官方微信公眾號中澄清事實、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最後,「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律師函後即與律師聯系相應賠償事宜。
「環球網」報道表示,有關律師信指出,魯迅家屬作為魯迅近親屬,依法享有死者人格利益保護的請求權。魯迅文化基金會經魯迅家屬授權,享有處理魯迅先生包括姓名權、肖像權及名譽權等在內的人格權事宜的權利。兩者均有維護魯迅先生身後人格利益的權利。
魯迅精神是我們中華民族文化的璀璨瑰寶,上海茶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魯迅肖像,其商業盈利目的及性質明確,並非基於社會公共利益的合理使用,已超出法律允許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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