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苑酒家前職員擅改食客帳單偷2.3萬 判監4個月3周

2024-04-23 17:44

梁䔝盈多次修改帳單,盜竊利苑逾2.3萬元,被判囚4個月3周。資料圖片
梁䔝盈多次修改帳單,盜竊利苑逾2.3萬元,被判囚4個月3周。資料圖片

利苑酒家一名前女職員涉多次於食客結帳後,擅自於餐廳電腦系統修改帳單,從而盜取利苑款項逾2.3萬元。女職員早前遭廉署起訴後承認5項盜竊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3星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表示,被告違反誠信,所犯罪行性質嚴重,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被告梁䔝盈,35歲,利苑酒家(利苑)前文員及替更收銀員,早前承認5項盜竊罪名。被告於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案發期間,被告在利苑中環分店任職文員及替更收銀員,她獲授權在餐廳的電腦系統修改或取消客人的訂單。

案情透露,被告為3枱消費共逾2萬元的食客結帳後,擅自在系統刪除已下單出菜的數量,令利苑以為他們的結帳金額約為1.5萬元,從而侵吞差額共約5,000元。

此外,被告又盜取1名客戶儲於其在利苑膳食消費定金戶口內的逾1.3萬元。被告為了掩飾自己挪用款項,又在另1名客戶結帳後,以同樣手法在系統內取消有關訂單,從而盜取對方約5,200元以存入上述膳食消費定金戶口。

---

《星島申訴王》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https://bit.ly/3uJ3yyF

緊貼最新最快新聞資訊,請立即下載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Q29Vow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