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被指誹謗前助手 高院頒臨時禁令 強制刪片及相關言論

2024-03-28 12:15

潘麒智(左)控潘焯鴻(右)誹謗,今更獲高院批出臨禁令,潘須即時移除涉案帖文及影片。資料圖片
潘麒智(左)控潘焯鴻(右)誹謗,今更獲高院批出臨禁令,潘須即時移除涉案帖文及影片。資料圖片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月中於Facebook及YouTube頻道發佈帖文及片段,稱前助手和另一人在慈山寺「偷李嘉誠漢白玉佛」,隨大嶼山鹿湖精舍住持洞鈜法師搬到荃灣鹿湖文教中心等。前助手反駁稱白玉佛由友人贈予洞鈜法師等,上周入稟指控潘焯鴻惡意誹謗,法官余啟肇今早於高等法院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潘焯鴻發表相關誹謗言論,下令其馬上移除涉案帖文及片段。

原告為網上電台D100主持潘麒智,藝名潘小文,被告為「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原告曾受僱於諾翹生物化學有限公司,擔任被告助手,其後雙方出現勞資糾紛興訟。原告今到庭申請臨時禁制令,潘焯鴻一方無代表到庭。余官引述潘焯鴻昨午電郵原告,聲稱由於原告阻撓,潘焯鴻太遲收到本案文件,無法委派法律代表到庭。余官反駁指原告早於上週五已將相關文件電郵潘焯鴻,不接納潘焯鴻說法。

余官批出臨時禁制令,解釋指涉案言論指控非常嚴重,涉及盜竊刑事罪行,對原告打擊重大,而潘焯鴻電郵中沒有試圖證明指控屬實,而其實指控根本毫無根據,沒有說明原告如何參與搬像過程,單單搬像亦難以構成盜竊,潘焯鴻也沒有證據說明慈山寺人員不同意搬像。另外,警方亦告知原告其涉嫌盜竊口罩一事,因為缺乏證據故已結案,終止調查,此事足證潘焯鴻言論不實。余官續指潘焯鴻也沒有提出任何潛在辯解,接納原告指潘焯鴻或有意持續發表相關言論,故下令禁止潘焯鴻發表相關誹謗言論,馬上移除涉案帖文及片段。

案件編號:HCA 514/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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