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被指性侵8歲女童 官方:疑犯已送專門學校訓誡教育

2024-03-20 15:06

內地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因未滿14歲獲不予立案,家屬憤怒。
內地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因未滿14歲獲不予立案,家屬憤怒。

廣東傳出一名8歲女童被13歲男孩性侵,民警通知受害人家屬,由於對方未滿14周歲,無法追究其刑責,決定不予立案。記者跟進發現男孩事發後一度被停課,但現在已回校上課。家屬不滿事件不了了之,遂向傳媒求助。針對爭議,陽山縣政府最新通報指,疑犯已送專門學校接受訓誡教育。

通報指,今年2月26日下午6時許獲悉案件,同日晚上8時48分已拘捕13歲疑犯陳某,疑犯對強姦他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規定,因陳某作案時不滿十四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縣公安機關依法對嫌疑人監護人發出《訓誡書》。目前,陳某被依法送至專門學校進行訓誡教育,相關部門已對受害女孩及其家屬進行撫慰。後續處理工作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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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稱3月18日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但被警方要求寫上3月1日。
家屬稱3月18日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但被警方要求寫上3月1日。

女童的姑姑陳女士來自廣東清遠市陽山縣。她表示,2月26日下午,其8歲的姪女陳果(化名)在公園附近一處房子,被一名13歲男孩陳某某性侵。女童父母當天報警指控男孩強姦,但3月18日,派出所民警告知由於對方不滿14周歲,審查認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決定不予立案。

據陳女士說,陳果8歲多,讀小學二年級,其父母在鎮上做小生意。事發當天下午5、6時左右,陳果和讀五年級的姐姐一起去附近的公園玩,期間姐妹倆吵架,姐姐先回家了,陳果隨後遭到侵犯。

女孩與姐姐一起去公園,因吵架被「丟包」,慘遭性侵。 iStock配圖
女孩與姐姐一起去公園,因吵架被「丟包」,慘遭性侵。 iStock配圖

女童與該男孩並不認識。事發後,陳果見下體有血迹被嚇到了,哭著回家告訴父母。父母隨即報警,並帶陳果到醫院檢查,診斷顯示她處女膜破裂,「見少量血跡,左大腿內側見兩處淤黑」。

陳女士稱,男孩犯案後沒有回家,跑到了5、6公里外的同學家,當晚被警方找到,但很快就被放了出來。

男孩因未滿14歲,獲「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男孩因未滿14歲,獲「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老師:問題學生拿他沒辦法

陳女士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男孩一位任課老師指他是「問題學生」,有喝酒、抽煙、曠課、欺凌等行為,「七年級的時候就全校有名了」,平時班上有同學投訴他,老師也拿他沒辦法。上個學期老師曾勸家長帶他到封閉管理的學校讀書。事發後,老師讓陳某某回家,但據悉目前已恢復上學。

事發後,雙方家長在派出所見過一次,當時對方稱家裏困難,沒錢賠償,提出給予2萬元和解,並要求出具諒解書。陳果的父母氣憤拒絕。

內地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因未滿14歲獲不予立案,家屬憤怒。
內地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因未滿14歲獲不予立案,家屬憤怒。

陳女士還指控民警不給予報警回執,3月18日給予《不予立案通知書》,要求他們將簽字時間寫成「3月1日」。事後家屬覺得不妥,提出反對,遂重新簽了一次,時間寫為3月18日。家屬已經向多部門投訴反映,內地澎湃新聞聯繫當地派出所,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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