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梁振英:條例寬鬆適宜 社會不希望當局專登拖慢工作
2024-03-08 18:47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今日(8日)刊憲,消息指當局計劃趕於下月中國家安全日前通過。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北京接受訪問時表示,條件草案寬鬆適宜,能符合香港社會實際情況,以及國際標準、慣例及目前的大環境。被問到審議時間表是否過快,他認為現在較過去任何一個時間都有基礎及條件進行立法,相信社會不會想看到當局專登拖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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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有人反對但無發聲
對於坊間有意見認為立法過程暢順,因社會處於高壓環境,沒有人敢說反對意見,梁振英承認不排除有人反對但沒有發聲,形容香港是多元社會,無論任何事情特別是帶有政治色彩的事,民調都不可能全部人都支持,希望隨時間轉移,政府及支持立法的人接下來都要做好解說。
至於會否擔心這些沒有表現的反對聲音或於未來引起另一場風波,他表示,一個開放的社會能做的是讓大家有發聲機會,而是否發聲是個人選擇及權利,更不需要強逼任何人去表態,但這些人不行使其權利,責任不在社會亦不在政府,而政府只需要向公眾及在港生活的外國人,作更多的解惑釋疑工作。
▼▼23條首讀及二讀▼▼
撤銷護照令潛逃者失犯法平台
被問到有些人試圖提出反對但被質疑挑釁問題,令更多人更不敢發聲,他舉例自己擔任特首時,遇到過很多「為反對而反對」,包括提出要成立創新科技局,「拉布都死咗兩次,文代局就更加唔使講,我都唔敢找去立法會」,認為有些人在立法會內講道理講不過、投票投不過,就製造幾千條問題為了拖延時間。不過他亦強調,不要期望每件事所有香港人都同意,香港不是這樣,當中可能有人真的存有疑問,當局必須作區分。
剛出台的條例草案中,當局可撤銷潛逃人士特區護照,被問到這樣做亦未必能逼使潛逃者回港,梁表示,撤銷與否這些人都不會回來,與其他刑事法相同,無論是犯了殺人、搶劫等,逃離香港的人都要透過引渡處理,撤銷護照只令這些人失去繼續犯法的平台及力量。他又認為草案訂立的刑期具有足夠阻嚇力。
記者郭詠欣、何嘉敏在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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