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婦女節|內地婦女可放半天假? 不放假有否加班費成熱話
2024-03-08 09:58
今天是38國際勞動婦女節,婦女們放假半天的相關話題在內地衝上熱搜第一。每到這一天,職場女性們就會互相打聽,「你們單位(公司)今天放假嗎?」得到的答案也各有不同,有開開心心放假過節的,也有風雨不動繼續上班的。
那麼,婦女節在內地是否屬於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若未安排女員工放假,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
據「國是直通車」報道,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婦女節的半天假期在「有法可依」的。由國務院制定並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三條中,明文規定了3月8日婦女節屬於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但需要注意的是,婦女節與元旦、春節等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存在一定的性質區別。
不具強制性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9年發布的《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明確指出,內地現行法定節假日標準為11天,包括新年、春節(3天)、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3天)。因此,婦女節並不屬於勞動法意義上的「法定節假日」,不具備強制性。
此外,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也就是說,若婦女節恰逢周末的話,單位並沒有義務安排補假。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婦女節假期並不具有強制性,企業可以依據自身情況安排是否放假。即使不安排休假,用人單位也不需要支付額外的加班費。
據《勞社廳函〔2000〕18號》文件也規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對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該節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發放婦女節福利的法定義務,但是如果集體合同勞動合同裡面有約定或者規章制度裡面有規定,應該按此約定、規定處理。
對於用人單位在「婦女節」向女職工發放的福利,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相關規定,不計入工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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