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趙家賢耳及劏肚傷人判囚14年半 男子申刑期上訴 指作出500萬賠償屬減刑因素

2024-02-22 13:33

被告陳真案發時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資料圖片
被告陳真案發時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初太古城中心外,52歲患復發性抑鬱症的男子陳真,除了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外,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刑期上訴,今於上訴庭處理。陳真一方提出判囚10年已經足夠,惟法官彭偉昌質疑在社會失序的背景下,罪行嚴重性會隨之升高。2位法官將於6個月內頒下判詞。

代表陳真的余承章資深大律師指,原審法官把其中對趙家賢及溫浩倫施襲、2項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量刑起點訂於7年,余指過往案件中以7年為起點通常是屬有預謀或復仇式。而整體刑期方面,余認為判囚10年可能足夠。

患復發性抑鬱症的男子陳真。資料圖片
患復發性抑鬱症的男子陳真。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初太古城中心發生傷人案。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初太古城中心發生傷人案。資料圖片

彭寶琴法官回應案情不同量刑便有不同考慮,「唔可以咁科學化」。彭偉昌法官指若現場有人被刺激情緒而加入進行暴力行為,各項風險「大到不得了」。

律政司回應指趙家賢進行2次手術,傷勢嚴重,刑期需要反映到傷害多人。另回應余質疑陳真賣樓後,向事主賠償及訟費共約500萬可作減刑理由,律政司表示接受法律原則中向事主賠償為減刑因素,但除趙家賢外,另外3位事主都是陳真被判囚後4個月才得到賠償,「係咪有悔意去賠償?有所保留」而且原審法官已就陳真被起底所構成的傷害扣減6個月刑期。

案件編號:CACC60/2022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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