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人工智能普及 版權條例恐有不足 知識產權署署長:年內公眾諮詢再檢討
2024-02-17 00:15
人工智能 (AI) 的發展一日千里,但相關創作所衍生的版權問題仍未完善。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接受《星島》訪問時透露,將在今年內展開公眾諮詢,以探討當作品中包含人工智能元素,在授權或轉化為商品時會否有相應的版權問題,以及本港是否有需要修改《版權條例》等。
黃福來表示,AI在文化創意產業具備巨大潛力,幫助創作者發掘製作電影、音樂、小說、漫畫等的可能性及提升效率,惟相關版權保障仍未清晰。他透露,現正檢視本港《版權條例》條文,看看是否有「新的問題」需要處理。
署方對比香港及外地法律
他解釋,按目前條例,原創的文學、戲劇、音樂及藝術作品均受版權保護,「人類作者」屬「自然人」及「第一版權人」,版權持續至作者死後50年;若作品純粹由電腦產生,「創作該作品所需的安排的人」會等同「作者」,亦受版權保障,但版權時限為「創作日起計50年」。
但隨AI出現,有多個課題需檢視,包括AI作品應否受版權保護、作者的定義、開發及訓練AI過程是否涉及侵權等,署方亦將對比香港及外地法律,其他國家曾否作出相關政策諮詢,並會關注涉AI的司法訴訟情況等。
黃福來強調,暫無國家針對AI的應用「增加法例」,例如英國在諮詢後未有修法,今次只是予香港機會去檢視現有制度,「如開發AI系統有足夠法律保障,這是否鼓勵創科產業投資多啲嘅誘因?」
法例追落後 但非「無法可管」
至於處理AI法律是否趕不及科技發展,他坦言法例需嚴謹審視,永遠在追落後,但AI亦非「無法可管」,「像用AI尹光把聲唱姜濤嘅歌,音樂同歌詞本身已有版權,加上若未經尹光本人同意用作牟利,也可能觸法「假冒」(passing off) 侵權。」他形容AI只是「工具」,情況有如用相機拍照,持有版權者是攝影師而非相機。
【尹光成為首位香港歌手註冊AI聲音的藝人】
推原授專利制度 接825申請
另外,本港為鼓勵專利研發,自2019年起推出原授專利制度,實施4年多以來,共接獲825份申請,當中逾半為非本地申請人,以內地、韓國、美國、日本及新加坡佔最多;目前已授予的87項專利中,近8成與電學相關,化學、機械工程則各佔逾1成。
黃福來解釋,申請人在港申請專利的主因,多為方便取得「最先提交日期」,即「全球優先權」,其次為節省獲取標準專利的時間,因本港接納中文和英文申請,部分申請人尤其本地人可省卻翻譯時間,目前中文申請已佔整體4成;由提交申請至批出專利,平均需時12個月至43、44個月。署方也提供優化措施可加快或減慢審批,以方便申請人。第3個原因是香港是相關發明的主要目標巿場,故申請人先在港申請專利。
倡議「專利盒」稅務優惠 稅率僅5%
知識產權署亦擬在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冀在本課稅年度推出「專利盒」稅務優惠。黃福來解釋,當發明獲專利註冊並商品化後,授權予第三方使用時產生的「授權費用」,若需在港繳交利得稅,稅率會由16.5%大降至5%,「推行初期任何地方取得的專利均有此優待。」當日後本港原授專利制度成熟後,始再考慮獲香港專利者也有稅務寛減。
知識產權署高級專利審查主任 (策略) 關曉彤補充,推行原授專利制度需審查員及專利代理等專才協助,目前本港已有29名審查員,均具工科背景;另約有100名專利代理在業界服務。因預期未來需求將增加,政府有意策劃設立本地專利代理服務的規管安排,包括專業資歷要求、註冊、規管方式及架構等。
記者:脫芷晴
---
想睇更多精彩內容,請立即瀏覽「區區有申訴」活動專頁:https://bit.ly/41hgS9E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