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第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4.6舉行 供持學位者參加2.16起接受報名 

2024-02-15 14:49

教育局第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4月6日舉行,2月16日起接受報名。示意圖
教育局第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4月6日舉行,2月16日起接受報名。示意圖

教育局公布,2023至24學年的第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4月6日(星期六)舉行,並於周五(16日)上午9時至2月29日下午5時接受報名。 

今年首場測試 須通過測試方可獲聘 

第三輪測試對象為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2023至24學年或2024至25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報名。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或招聘部門/職系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教育局指,由本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和轉校教師,必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包括校長在內的教師職系所有職級。局方將將本學年舉辦5輪測試,分別供學位程度和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詳情載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blnst)。第4輪測試供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將於6月16日(星期日)舉行,而第5輪測試供學位程度人士參加,將於7月20日(星期六)舉行,有關安排稍後公布。 

至於第一及第二輪測試已先後於去年(2023年)10月及12月下旬舉行,分別供未持有學位而有意成為教師及持有學位而有意成為教師者參加。

第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 舉行日期:4月6日(星期六) 
  • 報名時間:2月16日上午9時至2月29日下午5時 
  • 報名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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