搗破賣淫集團│北角皇冠大廈同一樓層淫竇佔7成 月入20萬 警拘涉案18男女

2024-01-19 12:25

自去年年初疫情過後,內地與香港通關後,警方留意到北角皇冠大廈一樓層10多個單位被翻新用作淫竇,全盛時間有7成單位用作賣淫活動,賣淫集團更向性工作者收取3成佣金,每月營業額高達20萬元。東區警區前日一連兩日對有關大廈採執法行動,拘捕18名男女包括涉案業主、租客及賣淫女子,成功瓦解一個由三合會操控的賣淫集團。

北角皇冠大廈一樓層全盛時間,全層24個單位,其中17個被分租為29個劏房單位,用作賣淫活動。警方提供
北角皇冠大廈一樓層全盛時間,全層24個單位,其中17個被分租為29個劏房單位,用作賣淫活動。警方提供
北角皇冠大廈一樓層全盛時間,全層24個單位,其中17個被分租為29個劏房單位,用作賣淫活動。警方提供
北角皇冠大廈一樓層全盛時間,全層24個單位,其中17個被分租為29個劏房單位,用作賣淫活動。警方提供
經打擊後有所收歛。
經打擊後有所收歛。
行動中檢獲價目表。楊偉亨攝
行動中檢獲價目表。楊偉亨攝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楊偉亨攝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楊偉亨攝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楊偉亨攝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楊偉亨攝
東區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王紀聰(中)、特別職務隊高級督察余承豐(圖左)、高級督察劉志峯講述案情。楊偉亨攝
東區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王紀聰(中)、特別職務隊高級督察余承豐(圖左)、高級督察劉志峯講述案情。楊偉亨攝

 

東區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王紀聰講述案情時表示,警方除進行定期巡邏,了解當區居民投訴,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最嚴峻時期該樓層十多個單位同一時間被人用「一樓一」方式進行賣淫活動。過去10個月,警方與入境處不斷作出拘捕行動,當中涉及大量違反逗留條件的非本地女子,經過多次行動,警方仍發現不斷有該類女子進駐上址進行賣淫活動。

為正視有關問題, 警方除在過去10個月聯同入境處連續進行執法行動,拘捕上述違反逗留條件嘅非本地女子,警方亦向相關處所租客、佔用人、掌管人等發出引述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45條 「租客等准許處所用作賣淫」通告。

直至前日17至18日,警方一連兩天進行代號「天叢」的拘捕行動,成功拘捕幕後操控賣淫活動的集團主腦,以及經過多番通告但仍然准許處所經常用作賣淫的租客、佔用人、掌管人等。

東區警區特別職務隊高級督察余承豐續稱,警方自去年年初察覺有非本地女子在北角皇冠大廈某樓層多個劏房單位內,提供一樓一模式的性服務。在全盛時間,上址全層24個單位,其中17個被分租為29個劏房單位,用作賣淫活動,而該大廈並無足夠保安設施,例如鐵閘,密碼鎖等,嫖客可自由出入,引起區內居民對治安的關注。

有見及此,警方在上址進行多次的放蛇行動,以違反逗留條件,拘捕40名來自內地、泰國及印尼的性工作者,經過多月執法行動後,上址涉及賣淫的單位已減至少於4間。

經警方情報分析,上址賣淫活動由三合會集團操控,鎖定十多名涉案單位的業主及租客,其後並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145條,向有關人士發出多次通知,指其單位被用作經常性賣淫活動。

警方在前日及昨日採取拘捕行動,以准許處所用作賣淫的罪名拘捕11名涉案單位的業主及租客,及以倚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及控制他人賣淫的罪名,拘捕3名集團骨幹成員,被捕人士全部為本港居民,年齡介乎35至73歲。

另外警方連同入境處在區內其他處所,再拘捕4名正在賣淫的內地女子,年齡由27至40歲,涉嫌違反逾期居留。行動中檢獲大量與賣淫活動有關的證物包括避孕套、潤滑劑、漱口水、一次性毛巾、閉路電視、價目表及光管。全部被捕人士除4名內地女子外,全部均獲准保釋候查。

東區警區反三合會高級督察劉志峯表示,經過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這個由三合會操控的賣淫集團,集團其中一名主腦會以租上租形式,向大廈業主或租客租下指令的房間,另一名主腦負責招攬內地女子來港賣淫,安排她們到指定的劏房單位,以俗稱一樓一的形式提供性服務,集團成員亦會向性工作者提供日用品、一次性毛巾、避孕套,以及上門收取犯罪得益,該賣淫集團亦會向性工作者收取3成佣金,每月營業額大約港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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