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雅涉「洪門宴」瞞行蹤 被裁定4項提供假資料罪成 准保釋至3月4日待社服令報告判刑
2024-01-12 12:18
前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2022年於本港爆發第五波新冠疫情期間,在灣仔舉行生日派對,「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出席宴會,並涉嫌向衛生署隱瞞行蹤。王詩雅原被控8項傳票控罪,控方開審前撤回其中4項,王詩雅否認餘下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受審。暫委裁判官葉青菁今(12日)於九龍城法院裁定王詩雅4項傳票罪名成立。葉官押後案件至3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批准王詩雅以1,000元保釋候判,期間不准離港。
葉官今裁決時,引述辯方腦神經科專家證人、中大醫學院榮休教授黃家星的證供。黃家星供稱,2022年12月31日與王詩雅進行會診,王詩雅稱入住北大嶼山醫院後曾感記憶力受影響、疲倦、精力不足等,而根據王詩雅的住院紀錄,她曾出現心跳過快、低鉀及白血球過低的情況。
不接納辯方專家證供
黃家星認為王病情最少為中度至嚴重,認為其認知受損的機會非常高。惟葉官指出,黃家星在會診中沒有透過任何客觀檢測去進行認知功能評估,亦沒有參閱王詩雅所有住院記錄,當中王詩雅在入院時無病徵的記錄與她在會診中的說法有異;黃家星更在報告中作出猜測,去支持自己說法,有損其專家報告客觀性。因此葉官裁定黃家星證供不可靠,拒絕接納其專家證供,不信納被告有認知功能受損的可能性。
王詩雅出庭作供時,曾稱自己關注個人私隱,當時有很多自稱衞生署的人致電給她,當中更有傳媒假扮衞生署,而她無法核實對方身份,後來她有主動致電衞生署補充資料。王詩雅又稱,衞生署人員致電給她時,沒有說明不提供資料的法律後果;她後來曾配合衞生署調查人員,錄取5份會面記錄,但因為她中文不佳,看到記錄後覺得意思差不多便沒有提出更正。
王詩雅證供前後矛盾模稜兩可
葉官今指,王詩雅的證供前後矛盾和不合理,非誠實可靠的證人,拒絕接納王詩雅所有開脫說法。王詩雅一方面稱關注個人私隱,但在2022年1月5日至7日期間仍有向人提供資料,王詩雅庭上解釋是她當時只能相信、但不代表她接受對方是衞生署人員,葉官形容王詩雅的說法模稜兩可。
王詩雅又稱自己記憶力差。葉官指,根據案發時的醫療紀錄,王詩雅並無出現病徵,說話清晰和條理分明,王詩雅在會面記錄和庭上作供時,亦能詳細地憶述事件,包括雙方的一問一答。此外,王詩雅自稱中文不佳,但其庭上表現的中文水平正常,亦分辨到會面記錄的意思是否準確。
控方各證人證供清晰肯定
葉官指各控方證人證供清晰肯定,無內在不可能,在辯方盤問下亦沒有動搖,均為誠實可實的證人,裁定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王詩雅4項傳票罪名成立。
37歲被告王詩雅,被控於2022年1月6日及7日,分別向衛生署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兩名衛生署護士即辛麗芳及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涉及同年1月3日離家前往灣仔出席宴會。
控方案情透露,王詩雅案發時收到相關衞生署人員致電,詢問她在1月3日的行蹤,王詩雅報稱自己當晚9時許從家出發到洪為民的生日派對,逗留約半小時;但王詩雅後來在會面記錄中,承認自己當日下午下班後,到IFC超級市場買東西,再乘的士到上環高樂花園探朋友,後來才前往灣仔參與洪為民的生日派對。
案件編號:KCS 17697-17699,17701/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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