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槍痴認管有手槍連近百發子彈等 判囚5年4個月 官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

2024-01-08 14:34

警方在被告黃俊賢住所搜出的手槍連手彈。資料圖片
警方在被告黃俊賢住所搜出的手槍連手彈。資料圖片

38歲槍痴在住所收藏1支手槍連同逾90發子彈、2支氣槍連同逾400粒膠彈及金屬彈等,2021年10月遭警方上門搜查時和盤托出,今早於高等法院承認1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求情指自小為槍痴迷,難抵真槍誘惑。法官胡雅文判刑指離發射僅一步之遙,惟無證據顯示其曾經使用,另一方面槍迷會秘藏手槍,涉案手槍上卻有4人DNA,判囚5年4個月。

案情指,2021年10月8日早上近9時,警方在八鄉上村住所門外截停被告黃俊賢夫婦,被告開門讓警方內進搜屋,期間被告主動稱「阿sir你哋唔使搵喇,支真槍喺梳化度,啲子彈喺我間房嘅黃色盒入面」,警方順利在梳化搜出一支手槍,上有槍燈,彈匣內含15發子彈,再在睡房電腦檯下沒有上鎖的黃色盒子中搜出2個彈夾,各含15發子彈,另外再有47發子彈,另有彈簧刀及手指虎。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支槍同啲子彈係Stephen攞畀我,我用兩萬五買嘅」。

鑑證人員在手槍上發現混合了4人DNA,被告很可能屬其中之一。同日警方搜查被告大埔富亨邨舊居,在客廳櫥櫃中搜出2支氣槍,槍口能量為6.24焦耳,配有超過400粒膠彈及金屬彈,及一對雙截棍。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管有上述手槍、彈匣、彈藥、氣槍、雙截棍,而Stephen全名為蘇翰韜(音譯;So Hon To),二人2011年透過野戰相識。蘇翰韜2013、2014年間曾稱在網上購買真槍部件組裝,2019年社會運動前1、2個月稱可以經Bitcoin地下網站購買新型號手槍,被告表示有意購置,一星期後被告以2.5萬元現金順利從蘇翰韜處購得。被告另交代其中一支氣槍則逾10年前於旺角購得。

案件編號:HCCC148/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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