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便利店盜竊 復搶劫視障男財物 26歲蒙古漢慣犯落網
2024-01-01 11:38
26歲持行街紙蒙古漢,兩日前先在西營盤一間便利店盜竊,其後再在北角炮台山港鐵站,扮好心攙扶一名視障男子到港鐵出口,乘機偷走他內有近萬元財物的斜孭袋後逃去,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鎖定無良賊出沒蹤影,最終將他繩之於法。
東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主管梁鈺亨表示,2023年12月30日上午10點27分,警方接獲報案,報稱一名視障男子於炮台山被一名不知名男子搶去財物。經警方調查得知,該名不知名男子在炮台山港鐵站內,假扮攙扶有視障的受害人,借機搶走該名視障男子的斜孭袋,被搶去財物包括受害人的個人身份證、兩部總值3700元的手機、八達通卡,現金3500元及其他個人財物。
當日視障男子遭搶袋的調查情況
警方稍後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該名賊人於2023年12月30日當日凌晨時分,在西營盤一間便利店偷竊一罐啤酒及一盒朱古力,總值約110元。警方隨即收窄調查範圍,大量翻查西營盤範圍的閉路電視,發現該賊人,經常於西營盤徘徊,及後鎖定其住址。
2023年12月31日,東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與西區特遣隊進行聯合行動,掩至其寓所將他拘捕,涉「搶掠」及「盜竊」案,並起回案發時他所穿的衣物、八達通及4部手提電話。根據調查所得,被捕人為26歲蒙古籍男子,持臨時身份證明書,即俗稱「行街紙」,其背景仍在調查當中。
警方重申,搶劫罪是非常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0條,任何人犯搶劫罪,或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即屬犯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亦強烈譴責有關欺凌弱小,針對社會弱勢社群的犯罪行為。該行為非常冷血及無恥。對於有關罪案,警方會鍥而不捨,將疑犯繩之於法。
最後警方感謝在調查期間,容許警員觀看閉路電視片段的商戶,「你哋嘅一小步,係幫助我哋破案,為唔同案件受害者討回公道嘅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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