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5.17億 原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被判死緩
2023-12-29 17:41
原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副主席蔡鄂生,今日由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完成一審宣判,認定蔡鄂生受賄高達5.17億人民幣,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庭稱,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1年,蔡鄂生利用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業務承攬、職務提任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7億餘元。
2018年至2021年,蔡鄂生利用曾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的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股權轉讓、融資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億餘元。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蔡鄂生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蔡鄂生到案後,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部分受賄是犯罪未遂,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大部分贓款贓物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今年72歲的蔡鄂生是湖北人,早年當過知青、當過兵,1975年到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工作,之後在央行工作了19年,歷任央行利率儲蓄管理司副司長、金融管理司司長、銀行司司長、銀行監管二司司長、行長助理等。2001年5月,蔡鄂生出任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2005年12月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直至2013年6月退休。2021年7月,已退休8年的蔡鄂生被查。
中紀委曾通報,指蔡鄂生政治上徹底蛻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濫用金融監管權,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對抗組織審查;奢靡腐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宴請、旅游和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寡廉鮮恥,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許可事項;目無法紀,「退而不休」,頂風作案,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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