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獨家|內地丐幫湧港乞金 斷手漢口咬毛筆寫書法 殘障伯伯變「手織達人」

2023-12-18 08:00

星島獨家|內地丐幫湧港乞金 斷手漢口咬毛筆寫書法 殘障伯伯變「手織達人」
星島獨家|內地丐幫湧港乞金 斷手漢口咬毛筆寫書法 殘障伯伯變「手織達人」

通關至今大半年,內地「丐幫」來港乞討情況似有上升趨勢,記者近日在全港多區發現內地乞丐蹤影,當中除了有長者、殘疾人士和侏儒,更有不少殘障「藝術家」,例如有失去雙臂的男子以一雙殘肢夾毛筆或口咬毛筆寫書法出售,也有「手織達人」將冷線編織成藝術品,似欲以街頭賣藝方式博取更多打賞。警方表示,去年疫情下涉嫌行乞罪被捕人數「清零」,惟今年1至10月已有36人;入境處指會將警方通報的香港境外行乞者資料加入監察名單,當有關人士再來港時智截停詳細訊問,若有可疑會拒絕對方入境,並將在港行乞被定罪人士的內地人資料送交內地部門。

疫情下近乎絕跡的內地乞丐,自今年初通關後陸續來港,近期更疑因通關日益便利,《星島》記者走訪各區發現,「丐幫」湧港情況似有加劇,其中旺角有多名年老乞丐,包括有銀髮婆婆在西洋菜南街港鐵站出口旁跪坐及不斷叩拜,請求途人慷慨解囊;數米外亦有年長男子坐下及以金屬飯盒行乞;約50歲婦女則於奶路臣街港鐵站出口外手持盛載了數十元的膠碗,低頭及以扭曲的姿勢瑟縮街頭行乞,偶有途人施捨數元至10元;佐敦也有一名女侏儒跪下討錢。記者上前查詢,眾人均操普通話,對問題支吾以對,包括拒絕透露是否從內地來港。

旺角有內地長者以金屬飯盒行乞。  徐裕民攝
旺角有內地長者以金屬飯盒行乞。 徐裕民攝
油麻地有失去雙臀的行乞者口咬毛筆提字。 徐裕民攝
油麻地有失去雙臀的行乞者口咬毛筆提字。 徐裕民攝
旺角砵蘭街有殘疾長者擺賣冷線編織而成的手工藝術品。 徐裕民攝
旺角砵蘭街有殘疾長者擺賣冷線編織而成的手工藝術品。 徐裕民攝
女途人出言安慰在旺角擺賣的殘障「藝術家」。  徐裕民攝
女途人出言安慰在旺角擺賣的殘障「藝術家」。 徐裕民攝
旺角有殘障內地男子張口夾緊粗大毛筆寫上「平安喜樂、健康是福」。 徐裕民攝
旺角有殘障內地男子張口夾緊粗大毛筆寫上「平安喜樂、健康是福」。 徐裕民攝

除了乞討大軍,近期街頭也出現不少殘障「藝術家」,當中旺角亞皆老街和西洋菜南街交界有一名失去一雙前臂的中年內地男子,張口夾緊粗大的毛筆提起,繼而沾上墨水,彎低腰在紙上寫上「平安喜樂、健康是福」,書法工整美觀,隨後他改以一雙前臂殘肢夾緊小毛筆留名,其旁邊放有布袋,作為接受施捨的容器,地上亦見有其他書法作品,未幾有中年女街坊捐助後,操普通話上前出言安慰。

旺角砵蘭街則有一名年長男子在街頭擺賣冷線編織而成的手工藝術品,他卸下右腳義肢,背靠路牌坐在地上,並擺上一個裝有數枚硬幣的膠袋,其間一直埋頭苦幹編織,狀甚專注。記者上前搭訕,對方以普通話說「給我點錢買飯吃」,但拒絕透露是否從內地來港。

記者轉往油麻地視察,發現彌敦道近西貢街有同樣失去雙臀的行乞者在地上以雙腳輔助,用口咬住毛筆在紙上提字,但未見有途人駐足及捐助。記者趨前搭訕,對方不發一言;佐敦也有斷臂男子在隧道內以普通話大唱流行金曲。

銅鑼灣渣甸坊有殘障人士坐在輪椅上乞討,並贈送糖果予施捨者。 尹敬堂攝
銅鑼灣渣甸坊有殘障人士坐在輪椅上乞討,並贈送糖果予施捨者。 尹敬堂攝
銀髮婆婆在旺角不斷叩拜,請求途人慷慨解囊。  徐裕民攝
銀髮婆婆在旺角不斷叩拜,請求途人慷慨解囊。 徐裕民攝
佐敦有女侏儒跪下討錢,狀甚可憐。  徐裕民攝
佐敦有女侏儒跪下討錢,狀甚可憐。 徐裕民攝
有內地婦女在旺角手持膠碗乞討。 徐裕民攝
有內地婦女在旺角手持膠碗乞討。 徐裕民攝
旺角有內地男子以一雙前臂殘肢夾緊小毛筆在「墨寶」上留名。 徐裕民攝
旺角有內地男子以一雙前臂殘肢夾緊小毛筆在「墨寶」上留名。 徐裕民攝

銅鑼灣渣甸坊則有假扮「賣糖果」的殘障人士,該名看似肌肉萎縮、坐在電動輪椅上的年輕行乞者,將輪椅停泊於熙來攘往的路上,低頭看着手提電話,靜候好心人施捨。細看發現,輪椅上掛滿家當,以及一塊寫上「隨心」的紙牌,又在輪椅扶手位置放上裝載了糖果的容器,當有人施捨金錢,隨即以普通話說「謝謝」,又告訴對方可領取糖果以示感謝。記者觀察多時後,看見有警員從遠處步行而至,行乞者見狀隨即驅動輪椅離去。

據悉,內地乞丐均持雙程證,經內地不法中介安排來港行乞和安排床位居所,中介不但要向乞丐收取房租,亦會抽取部分乞討收入,乞丐雖被剝削,但仍比在內地行乞的收入較多。

警方發言人表示,2020年有6人涉嫌行乞罪行被捕,2021年減至1人,去年更「清零」,今年1至10月則有36人。疫情後內地乞丐來港情況呈上升趨勢,警方強調行乞可被判監,入境處指會將警方通報的香港境外行乞者資料加入監察名單,當有關人士再來港時智截停詳細訊問,若有可疑會拒絕對方入境,並將在港行乞被定罪人士的內地人資料送交內地部門。

發言人強調,任何人在任何公眾地方乞取或收取施捨,均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1或第2次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3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如發現任何人士觸犯法例,會跟進調查。

入境處表示,針對非香港居民在港進行行乞活動的情況,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的行乞者資料加入監察名單內,當有關人士日後再次入境香港時,入境處人員會將其截停並進行詳細訊問。倘若該人士未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是否持有與來港目的相符的有效簽證或簽注和有沒有任何已知的不良紀錄等),或入境處人員認為其訪港目的有可疑,有關人士將會被拒絕入境香港。

入境處續稱,會按現行機制將在港行乞而被定罪的內地人士名單送交內地有關部門;內地發證機關會嚴格審批有關人士日後赴港的申請。

記者 徐裕民 尹敬堂 麥鍵瀧 李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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